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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街道通知公告

2022年海曙区鼓楼街道招聘从事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基层服务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 2022-03-10 08:41:04   浏览次数:      来源: 鼓楼街道    

根据《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基层服务平台人员招录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海曙区鼓楼街道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从事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基层公共服务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四)宁波大市常住户口,户籍2022年3月8日户口所在地为准,身体健康。

(五)有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提供原工作单位劳动合同或参保证明);热爱社会保障工作,责任心强、吃苦耐劳、具有奉献精神;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

三、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学历要求

招聘范围

所学专业要求

年龄

(从事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基层服务工作人员

2

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宁波大市常住户口

专业不限

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8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9日-3月18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海曙区乌含巷9号鼓楼街道办事处一楼大厅就业创业窗口,电话:83893024;联系人:刘老师、蒋老师。

3.报名要求:报名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二份(详见附件1)、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二张,身份证、户口本(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或所在地户证中心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原单位劳动合同或参保证明等招聘岗位所需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二份,接受资格审核。确有特殊原因需委托他人代报的,代报者除携上述相关证件材料外,还需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资格条件要求进行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指标数之比不足2:1的,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指标。

(二)面试

面试时间:初定于 3月下旬(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三)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109号)及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 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鼓楼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具体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申请。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淘汰。

(五)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招聘各环节若出现职位名额空缺的,按高分到低分从应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或报到手续时,若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1.户籍以报名第一日前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不含高校就学落户)。

2.报考人员须具备国家承认的学历,且符合报考职位所需的学历和职位要求。委培生需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报考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83893022、83899527。

2022年鼓楼街道社保招聘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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