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

2022-02-10

海曙区人民法院代院长 陈海虹

过去五年主要工作回顾

五年来,我院在区委的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对宁波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以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五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113909件,办结111703件,较前五年同比均上升216.5%,一线法官年人均结案420.6件,居全市第三。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院”称号,司法警察大队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先进集体”称号,1名干警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另获省级荣誉32项,市级荣誉70项。

(一)履行审执职能,着力维护公平正义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共受理一审刑事案件5908件,审结5877件。守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审结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28件40人、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122件240人。打击网络犯罪,审结全省首例利用软件恶意抢挂国家级名中医就诊号案件。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审结职务犯罪案件35件41人。全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结涉黑涉恶案件74件290人,刑事审判庭获“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称号。

妥善调判民商纠纷。共受理一审民商事案件74942件,审结74008件。保障公民权益,审结人身损害类案件11670件。维护家庭和睦,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3719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2146名劳动者追回劳动报酬9605.2万元。

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共受理一审行政诉讼案件845件,审结835件。判决行政机关败诉76件,败诉率9.1%,辖区内行政机关负责人在我院的出庭应诉率自2020年起实现100%。定期发布行政案件年度司法审查报告,组织全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参与庭审旁听活动9次。

大力破解执行难题。共受理执行案件29857件,执结28643件,执行到位金额44.7亿元。对9911人作出3131.1万元的罚款决定,司法拘留1154人次。创新终本案件接续管理机制,主动查询旧案3205件,执行到位金额7.4亿元。活用劳动报酬执行周转金,自2018年起已有510名劳动者提前收到劳动报酬440余万元。推行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激励机制,近两年对1289名被执行人采用信用修复,履行到位金额9500余万元。

(二)围绕中心工作,主动服务发展大局

全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审结金融类民商事案件8558件、刑事案件185件。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联合区工商联设立“民营企业司法服务联络站”。支持创新经济发展,审结知识产权侵权案件3128件。以判促调,促成宁波日报与11家知名网络媒体达成合作协议,化解潜在纠纷数千起。

全力保障防疫抗台工作。坚持疫情防控和执法办案两手抓。受理涉疫民商事案件71件,涉案金额8924.7万元,审结涉疫犯罪案件5件6人。抽调干警下沉一线参与联防联控306人次,1名干警获评全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工作表现突出个人,抗击台风“烟花”事迹被《中国审判》杂志刊登。

全力护航平安法治建设。打造“行政微讲团”,自2020年6月起累计为行政机关开展法律宣讲14场,受众2100余人。为机场三期扩建、中山西路改造、地铁四号线建设等项目推进提供法律意见。向社会公布36名职业放贷人,审结涉“套路贷”刑事案件40件126人,判处追缴违法所得3527万元。

(三)践行为民宗旨,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诉讼服务更贴心。打造“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获评全省首批五星级“示范诉讼服务中心”。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搭建“海法一键通”平台确保接听反馈率100%。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缓、减、免交诉讼费125万元,累计为181名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40余万元。

诉源治理更深入。组建诉前纠纷化解团队,自2018年起通过“小纠纷化解微信群”化解纠纷355起,获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肯定。选派审判团队入驻区矛调中心,自2020年起累计化解纠纷786起。加强“共享法庭”建设,2021年10月以来已设立站点133处,累计化解纠纷33起。严惩虚假诉讼,累计查实虚假诉讼线索90条,涉案标的6100余万元,罚款33人81.8万元,相关经验在全省推广交流。

普法宣传更亲民。汇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十佳案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典型案例。塑造“董点点”卡通形象,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个人权利的保护,微信公众号推送各类普法文章795篇,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54次。擦亮“海法护航”特色品牌,发布微电影《爱不离》《青春迷途》,出版涉未成年人审判书籍,刑事审判庭通过“全国青年文明号”复评。

(四)坚持守正创新,激发司法改革效能

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健全繁简分流过滤机制,一线法官年人均结案数较2016年上升128.1%。首创“庭前四固定”改革举措,自2018年起以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审结案件52539件,占比87.6%,2020年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法院之一。获批国家级立案辅助系统试点,从源头上强化立案风险管控,主动审查案件1357件。

打造“一庭一品”特色品牌。望春法庭成立金融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室,自2020年6月起累计诉前化解金融纠纷290件,涉案金额8.6亿元。西郊法庭通过业主满意度调查倒逼物业公司优化服务,实现辖区总计27个小区物业费欠缴清零、物业服务水平提升的双赢效果。鄞江法庭打造青少年普法教育基地,挂牌成立“海曙区关心下一代教育基地”。石碶法庭采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联审模式,通过先予执行,向急需治疗的经济困难受害者提前发放赔偿金54.6万元。2021年5月,古林巡回法庭试运行,为临空经济示范区建设、机场四期重点工程提供司法保障。

助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创新法官律师互评互督机制,成果转化为省高院指导性文件并在全省法院推广。出台《关于支持律师依法履职的意见》20条,推行律师出庭着装、言行和法律文书“三规范”,相关工作经验在全市法院推广。全省首创实习律师担任法官实习助理制度,发布《职业共同体建设专刊》33期。

(五)全面从严治院,锻造过硬法院队伍

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深入开展“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三个建设年”活动。参加“院长论坛”“思想大讲堂”等活动50余次。做精做强“海法闪烁”党建名片,院机关党委获评“宁波市先进基层党组织”,蝉联宁波市“五星级基层党组织”。

始终把司法能力建设放在中心。强化院庭长对“四类案件”的监管力度,自2019年起累计将321件案件纳入监管。加强案件质量管理,自2020年起院庭长和员额法官常态化评查案件6261件。建立长审限案件双向说明机制,自2021年起累计将1162件案件纳入管理。规范专业法官会议运行机制,累计召开专业法官会议109次,讨论疑难案件312件。

始终把纪律作风建设挺在前面。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自2021年起累计填报相关信息21条。建立律师家属“三主动一公开一抽查”制度,被省委政法委作为经验转发。自觉接受政治巡察、司法巡查,常态化开展内部审务督察。

(六)自觉接受监督,切实提升司法公信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区十一届人大历次会议决议,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备重大事项和重要案件270件,58名法官自觉接受人大履职评议。制作《代表委员联络专刊》49期,走访并邀请代表委员参加庭审旁听、见证执行等活动510人次。

主动接受民主监督和法律监督。聘请政协委员担任廉政监督员,及时办理回复政协提案7件。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审结刑事、民事抗诉案件39件,经再审改判32件,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30次。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落实市中院“百千万”专项活动要求,进一步提高法院工作透明度。推出“海曙法院社会监督码”,方便群众批评监督,该项机制被省委政法委作为经验转发。裁判文书上网92101份,互联网直播庭审案件5428件,累计观看723.2万人次。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区法院工作的发展进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区委正确领导、上级法院有力指导的结果,是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区政府、区政协和各民主党派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区机关、社会各界人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全区人民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区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诉讼服务的精准性和主动性存在不足。二是审判运行机制不够完善。三是破解执行难长效机制不够健全。四是队伍建设仍存在短板。对此,我们将坚持不回避、不遮掩的态度,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改进。

今后五年工作安排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未来五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阶段,是海曙融合红利加速释放的关键时期。躬逢伟大时代,肩负伟大使命。未来五年,我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对标落实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忠实践行“利民为本、法治为基、整体智治、高效协同、重点推进”理念,推动审判执行、司法改革、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为海曙全面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卓越城区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高站位服务大局,推动社会发展有新作为。锚定区“十四五”规划、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全面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卓越城区奋斗目标,充分发挥法治保障作用,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造一流法治营商环境,主动回应企业司法需求。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增强共同富裕内生动力。支持法治政府建设,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服务新时代乡村集成改革,释放农村闲置资源活力。助力生态文明建设,落实恢复性司法理念。

二是高标准共建共享,回应群众需求有新举措。妥善审理民生纠纷,筑牢食品药品安全防线。积极推进“当事人一件事”集成改革,深度参与“曙调”联盟建设,全力推动“万人成讼率”逐年下降。加快推进“共享法庭”建设,方便群众在“家门口”享受多元诉讼服务。落实“八五”普法规划,使尊法崇法成为社会风尚。

三是高质量深化改革,提升审执质效有新业绩。严格落实审级职能定位改革,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健全司法权运行管理机制,切实提高办案质效。优化破解执行难长效机制,推动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更加完善。健全人员业绩分类考核机制,进一步落实司法责任制。

四是高水平创新驱动,整体智治先行有新路径。加速移动微法院升级,持续推广无纸化办案办公新模式。严格执行问题及时发现有效解决闭环机制,提升法院管理科学化、精准化水平。深化人民法庭与基层调解组织对接融合,奋力创建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

五是高要求建设队伍,培树司法形象有新成效。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准确把握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健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工作机制,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好“七张问题清单”整改落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营造风清气正的法院文化氛围,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海法铁军”。

各位代表,区法院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委的领导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以高度的使命感、高效的执行力,忠诚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平正义,开启新征程,实现新跨越,为全面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卓越城区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