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中队、局属各中心(所):
经研究,决定:
王维洁同志任宁波市海曙区绿化养护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小军同志任宁波市海曙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吴青国同志任宁波市海曙区市政设施养护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郁兰同志任宁波市海曙区绿化养护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郑林同志任宁波市海曙区中山广场管理所副主任,免去其宁波市海曙区月湖景区管理所副主任职务;
免去周天波同志宁波市海曙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沈伟方同志宁波市海曙区绿化养护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汪云同志宁波市海曙区中山广场管理所副主任职务;
免去邬雄杰同志宁波市海曙区市政设施养护中心副主任职务。
以上同志任免时间自2022年5月25日起计算。
宁波市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