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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44080/2022-46133 组配分类: 重大决策预公开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2-12-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宁波市海曙区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加强和规范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建立科学规范、高效透明的专项资金管理运行机制,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宁波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甬政办发【2014】247号)第三十五条规定,结合海曙实际,我局起草制定《宁波市海曙区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和建议。

1、传真:0574-87328833

2、邮件:大梁街48号海曙区财政局

3、联系电话:0574-87328833;联系人:卓葵

4、反馈意见和建议时间:2022年12月15日至2022年12月23日

1.宁波市海曙区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20221023).wps

关于区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起草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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