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海曙区教育局通知公告

宁波市海曙区教育局公开招聘2023学年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相关事项公告(第一批)

发布时间: 2022-12-14 23:04:45   浏览次数:      作者: 区教育局     来源: 区教育局    

根据《宁波市海曙区教育局公开招聘2023学年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公告(第一批)》规定,现将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测试时间

2022年12月15日(星期四)中午12:30报到

二、测试地点

宁波市海曙区青少年宫(地址:宁波市海曙区丰柏街21号)

三、测试形式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采用笔试与试讲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教材教法分析等综合能力。试讲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课堂教学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教育教学基本知识等综合技能。笔试和试讲满分均为100分,试讲成绩不足60分者淘汰。

四、测试须知

1.考生须持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进入候考室,关闭所有通讯工具并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否则视同作弊。

2.考生须按时进入候考室,12:30以后不得进入候考室,迟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考生中途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上厕所须有管理人员陪同。

3.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资料、通讯工具、计算器等进入测试室。只准带必需的文具,如蓝(黑)色字迹钢笔、圆珠笔、签字笔、铅笔和橡皮、绘图仪器。测试结束后,考生须将所写教案及草稿纸交给测试室工作人员。

4.在测试时,考生不得向评委作自我介绍,不得向评委透露或暗示个人身份,否则视为作弊。

5.测试结束后,考生必须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周围逗留,不得再次进入候考室,不得跟未测试人员接触,否则视为作弊。

6.违反上述相关要求的,取消测试资格或测试成绩。

7.其他违纪违规行为,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35号令)处理。

注:考生须按照防疫相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咨询电话:0574-87070376,0574-87195724


                             宁波市海曙区教育局

2022年12月14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