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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推进村经济合作社专项治理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 2022-12-13 10:32:12   浏览次数:      来源: 区农业农村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省监委关于持续在全省组织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的部署要求,区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村经济合作社运行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第一时间安排部署相关工作。自5月份以来,历时7个月的自查自纠和重点整治,发现问题250起,问题整改率达100%。

一是压实责任全面“查”。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制定发布《海曙区村经济合作社运行问题专项治理方案》并召开解读会议,采取村级自查和镇级督查相结合的方式,督促开展自查工作,通过紧盯村经济合作社在机构设置、民主决策、章程制定、收益分配、资产处置等方面可能存在的薄弱环节开展全面自查,建立问题清单250起,其中机构设置方面45起,民主决策方面137起,资产处置方面33起,章程制定方面33起,完善数字系统应用方面2起。  

二是联动部门深入“督”。7月下旬至9月,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第一纪检监察组走访调研高桥镇、横街镇等镇乡(街道),随机抽取行政村,重点督查村经济合作社运行中机构设置、民主决策、章程制定、收益分配、资产处置等方面不规范问题,及时探讨治理工作难题和瓶颈,例如资产处置中长期合同的整治一直是老大难问题,在督查中对该部分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并指导镇乡(街道)通过补充协议、重签合同等方式进行有效整改。

三是巩固成果有效“改”。完善“一事一表决”格式文本,相较以往普遍存在的“多事一表决”现象,有效提高了民主决策及监督的规范程度,得到群众的支持与好评;推进未兑付合同支付,例如,集士港镇丰成村经资产梳理发现存在公司长期拖欠村集体租金问题,及时运用法律武器一次性收回公司应付租金62.4万元;规范土地流转运行,出台《海曙区农村土地流转交易指导意见(试行)》,农村土地流转交易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加强“三资”管理“数智”运行,全面推广“浙农经管”系统中财务管理、阳光公开、预警监督等功能模块,提升村社“三资”监管效率。

(农经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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