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上阶段,区防指办已对各镇(乡)街道基层防汛防台体系标准化建设组织了区级验收,市防指办也对我区该项标准化建设工作进行了市级抽查验收。根据《全面推进基层防汛防台体系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海防指〔2022〕4号)精神,经公示无异议后,现将我区2022年度基层防汛防台体系标准化建设第三批区级补助经费共计56.43万元下拨给你们(详见附件),请你们按照我区有关规定,对上述补助经费进行专款专用,足额用于专项工作所需。
附件:海曙区2022年度基层防汛防台体系标准化建设区级资金补助表(第三批)海曙区2022年度基层防汛防台体系标准化建设区级资金补助表(第三批).docx
宁波市海曙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