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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36998387/2022-45724 组配分类: 重大决策预公开
发布机构: 区发改局 发文日期: 2022-11-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

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主要包括下列事项: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有关发展和改革工作部署的执行方案和实施意见;

(二)制定或者调整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等公用事业价格的公共政策和措施;

(三)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

(四)重要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改或废止;

(五)重大资金安排、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区域协调发展重大措施、重大项目建设、重大国有资产处置,以及对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有直接、广泛和重要影响的公共资源配置等其他重大事项。

二、下列事项不纳入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

(一)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社会涉及面和影响面广、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应当由政府决策;

(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决策,我局内部管理、人事、财务等事项;

(三)依法应当保密的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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