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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鄞江镇城镇绿地绿线的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2号)》《浙江省绿化管理办法》等法规性文件,结合鄞江镇实际情况划定本绿线。现予以公示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一、城镇绿线内的用地,未经法定程序更改,不得改作他用。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镇绿地。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城镇绿线、服从城镇绿线管理的义务,拥有监督城镇绿线管理、对违反城镇绿线管理行为进行检举的权利。


附件:鄞江镇区规划绿线示意图


海曙区鄞江镇人民政府

2022年8月9日

微信图片_20221110090144.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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