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海政干〔2022〕11号
经区政府研究,决定:
郑建丽、张郁苍同志任宁波市海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挂职);
温博华同志任宁波市海曙区政务服务办公室副主任(挂职);
许琳同志任宁波市海曙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挂职)。
挂职时间一年,挂职期满职务自行免去,不另行发文。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