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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36998387/2022-45137 组配分类: 提案议案
发布机构: 区发改局 发文日期: 2022-10-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区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86号建议的主办意见

李竞升代表:

您的《关于建立城市低碳环境系统设施创新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现将我单位主办意见答复如下:

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推动下,光伏发电作为新兴战略性可再生能源产业之一,已成为推动能源变革的重要引擎,也是产业发展的新动能。海曙将在“十四五”期间把绿色低碳理念贯穿到城市景观设施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和养护全过程,加快美丽公路、美丽航道、城乡有机更新建设。建立景观光伏(LIPV)一体化能量内循环体系,有利于海曙实现绿色低碳的生活面貌。

为进一步做好节能降耗工作,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我区出台多项新能源补贴政策,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对列入国家、省、市、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项目的,除享受国家、省、市补贴外,区给予1:1(市级)配套补助。对于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应用,列入市、区级示范的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重点开发和应用项目,其设备技术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的,按实际设备技术投资额的8%比例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40万元。对于获得市级奖励的项目,区专项资金不再配套。

市级层面也出台政策,因地制宜推进分布式太阳能光伏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大力推进建筑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应用工作的若干意见》(甬建发〔2022〕15号)文件和标准要求,全面提升新建工业和民用建筑分布式光伏系统建设标准,在公共机构建筑和国有企业所属房屋建筑改建(含装修)、扩建项目的建筑屋顶强制推广应用分布式光伏系统,推动符合结构安全要求的既有住宅小区改造项目加装分布式光伏系统,鼓励按照光伏建筑一体化、光伏幕墙等要求推广应用光伏技术。加快建筑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全生命周期监测应用场景开发建设并投入使用。到2022年底,25%以上的既有公共机构建筑和国有企业既有建筑设置分布式太阳能光伏系统,全年力争完成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分布式太阳能光伏装机容量12万千瓦以上。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项目推进太阳能热水、地热、空气源等可再生能源。

目前,我区四明山低零碳示范区已先行建设,积极推广光伏村发展模式。2015年龙观乡建成全国第一个光伏村,全国首创了“政府协调,人人参与,家家得益”的“光伏版”乡村振兴投资分享模式。经过6年的坚持,现光伏新能源乡村普及率已达90%,装机容量为4515kw,年可节约标煤1620吨、减少碳排放4486吨。自2015年李岙村建成全国光伏第一村后,海曙区龙观乡又陆续完成了大路村、龙谷村、雪岙村的整建制光伏村建设,且光伏发电净收益归村由集体共享。以李岙村为例,通过这种绿色低碳的发展模式,让村集体经济年收入不足5000元的山区贫困村,蝶变为单光伏发电年收入就有近60万元的低碳经济示范地。通过光伏公路建设,龙观乡光伏道路路灯覆盖率已达70%,预计全乡2023年将达到100%,其中全长12.9公里大庄至观顶公路获评宁波最美公路。李岙村成功申请成为“全国低碳经济科技示范基地”,先后吸引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驻华官员、国家发改委气候司领导、省能源领域相关领导的参观考察,龙观乡光伏村在第二届中国中东欧国家企业能源合作论坛通过视频模式向世界进行了展示。开展全国首个生物多样性友好乡镇试点建设,积极探索以生物多样性为主题的新业态。以“场景宣导+现场体验”方式成功举办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宁波主题宣传活动,龙观乡成为全省唯一受邀参加今年COP15 NGO平行论坛的乡镇级代表。龙观乡、李岙村和新桥社区分别入选省低零碳试点乡镇、村(社区),入选数量在全市排名前列。

下一步,我区将实施七大“光伏+”工程,包括“光伏+农业”工程、“光伏+工业”工程、“光伏+商业”工程、“光伏+公共建筑”工程、“光伏+学校”工程、“光伏+医院”工程、“光伏+居民”工程。全力推进创建全省整区推进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加强统筹规划,进一步引导完善包括景观光伏(LIPV)在内的光伏一体化项目投产应用,推动光伏建设模式创新,努力将分布式光伏整区推进工作打造成市场化程度高、普及面广、高质量发展的惠民实事工程。

 

 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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