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登记号:2022NBHSWGC0624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横街镇美丽河湖平原片区建设工程(一期) 已由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海发改投(2022)21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由区财政统筹及项目单位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 由区财政统筹90%,项目单位自筹10%,项目法人为 宁波市海曙区横街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 宁波市海曙区横街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 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横街镇万华村、梅梁桥村
建设规模:本工程整治段河道中心线总长5115m,涉及后港河、里小河、长河塘河、克住王河,工程护岸修建总长4702m,河道疏浚233m,机耕路修复总长2932m,亲水平台5座,人行桥1座,岸坡防护2.17万㎡等。
招标控制价:17153713元
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安全要求:达到水利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合格要求
招标范围:横街镇美丽河湖平原片区建设工程(一期)施工图范围内的新建护岸、河道疏浚、机耕路修复、亲水平台、人行桥、坡岸防护、景观电气工程等。
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要求:
3.3.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在投标截止日前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其中属于招标项目同一项目(以项目立项批复文件为准)其他标段的除外。其他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3.3.2 技术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3.3.3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 1 人。
3.3.4 项目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应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中国水利企业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3.4 信誉要求:
3.4.1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
3.4.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查询,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近三年(2019 年 7 月 1 日以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组织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于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nbggzy.cn/)。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本网站“电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系统”,在海曙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haishu.gov.cn/gcjs/)完成企业注册及电子交易平台专用数字证书(CA证书)和电子印章办理,登录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海曙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注册、投标操作手册》详见http://haishu.nbggzy.cn/服务指南。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8日16时00分)。
4.4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jyxxgk/list.html)和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nbggzy.cn/)上发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0月31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为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仅包括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宁波水利投标工具4.5.0.1”进行编制【由各投标人登录海曙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haishu.gov.cn/gcjs)自行下载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联系人员:侯工(15215725182)、黄工(18888603006)、宋工 (15258880819)、程工(18268884008)。
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nbggzy.cn/)”的工程建设系统,将 CA 电子签章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备注:投标人可在系统上自行下载已上传的加密投标文件,并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及读取,来确认投标文件是否上传完整)
5.4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标系统名单中未显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并被拒绝参与后续的开评标流程。各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解密完成,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先在海曙区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ggzyjy.haishu.gov.cn/bidweb/index.html)上完成签到工作,否则无法正常解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海曙区横街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李工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任晓云、陈科瑜、刘瑜
电话:15267894968
传真:0574-872807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