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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44013/2022-45014 组配分类: 提案议案
发布机构: 海曙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发文日期: 2022-10-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曙分局
关于区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268号提案
的答复

佘志敏委员:

您在区政协六届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区飞地等偏僻地块监管治理的建议》已收悉。结合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协办意见,现将有关意见答复如下:

一、“飞地”的成因

“飞地”也称“插花地”、“插花山”,是指隶属于某一个行政区管辖但不与本区毗连的土地(山地)。我区行政区域中的飞地,大多是区划调整、乡镇村的合村并镇等历史原因造成的。

“飞地”这一特殊的情形,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各级政府行政管理能力和治理能力不断提高,但弊端日渐显现出来,例如:在各地养殖和企业生产飞地中存在的污染问题无人监管;在日常治安管理和社会经济管理中管理难度大。因此,解决我区现行行政区域中的飞地问题确有必要,势在必行,而且也是可行的。

二、当前“飞地”管理的基本情况

当前,我区正在全力推进全域国土空间整治工作,科学划定“三区三线”,有效落实耕地保护,并立足自身职责,积极开展飞地相关排摸、监管、治理工作。

一是排摸现状。根据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地籍司《关于“飞地”在初始登记、统计时如何处理的复函》,飞地应在土地所在地的县级土地管理部门登记,按行政辖区范围内进行统计,做到登记、统计有机结合。为保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的准确性,完善更新现存飞地数据,我区正分阶段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确认登记成果更新工作。基于已有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采取“内业为主、外业为辅”的作业方式,全面查清我区集体土地所有权权属、界线以及面积等现状,并开展整理入库工作。

二是多举措推进违法飞地整治工作。始终保持对违法违规利用飞地行为的高压管控和整治力度,积极利用第三次国土空间调查、卫片执法等契机,结合“大棚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违建别墅”等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涉嫌违法飞地查处力度,加快拆除复耕到位。同时,进一步明确飞地管辖权属,压实属地化管理责任。依据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最新《关于进一步规范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涉及插花地、飞地管辖权等情形时,由行政区域所在地负责,土地所有权涉及地配合案件办理,对管辖权有异议的,直接上报市局指定。2021年森林督察发现,余姚市陆埠镇在我区横街镇的飞地被非法占用,林地生产条件遭破坏,涉嫌违法使用林地面积达1500平方米。我局积极对接余姚分局赴现场联合执法,最终由我局做出行政处罚,罚款2.94万元,并要求恢复植被。

三是加强国土空间统筹规划。2020年我区已全面启动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性规划融合统一,实现“多规合一”。深入研究海曙与周边地区的发展关系,立足当前和着眼长远相结合,坚持要集聚不要碎片,要发展不要污染,合理运用好海曙丰富的山水资源、独特的生态功能、深厚的文化底蕴和优质的人居环境等资源禀赋,在集中精力打造当前重点建设区块的同时,切实为海曙未来的发展留足空间。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结合工作实际,针对“飞地”地块大多比较偏僻,有较多违法违规利用土地的问题,对违章搭建、生猪养殖等将按照网格小组划分,加强巡查,特别是节假日违章搭建易发时段。同时主动联系属地村委会,利用村级监管网络,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及时介入,严格执法,保障辖区内飞地有序健康发展。

区农业农村局针对“创新乡村振兴公司运作机制,推广镇村联营、飞地抱团等模式”意见,经向横街镇、章水镇和龙观乡三个乡镇的乡村振兴公司了解,因缺乏资金支持,暂时没有开发利用飞地的计划。海曙区内飞地分布较为分散,集中连片统筹难度较大,开发成本较高,因此难以对飞地进行开发利用。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是统筹推进国土空间格局谋划。我局将抓紧时间完成“三区三化”划定最终成果,持续深入推进区镇(乡)两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多规合一”村庄规划、耕地保护规划、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等项目编制,整合利用相对经济薄弱村等主体提供的土地指标等要素,依托地域优势组建“飞地抱团”项目,积极构建高质量的国土空间布局。

二是从严做强自然资源执法监管。落实日常执法巡查工作制,重点加强对飞地中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动态巡查,拓宽违法线索来源渠道,构建完善乡镇日常执法“地巡网”。依托省域空间治理数字化2.0平台、"天巡地查"系统和卫片执法数据,通过“技防+人防”监管体系运用,有效加强耕地用途管制,推动违法行为早发现、快制止、严查处,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利用铁搭基站结合高清探头、AI软件算法和自动捕捉实时发送信息,实现重点区域实时监控;还可采用航拍或无人机监测等其他方式,充分利用新技术更好辅助开展执法。稳妥有序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特别是海曙区承接省级试点相关工作,以“零容忍”态度坚决遏制新增;继续深入巩固“大棚房”“违建别墅”专项整治成果,确保不反弹、无新增。另外,结合年度林草湿调查监测和森林督查及一张图更新工作,更加全面掌握全区林地、林木实际变化情况,助力打击违法违规占林行为。

三是加快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建立大综合执法系统内部信息互通机制,加强各部门之间调查监测成果及其他管理信息共享,根据执法“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的原则,依法全面履职到位。借助“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打造集日常巡查和执法、多部门联动、多层次全覆盖卫片、重点区域实时监控、违法线索处置推送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执法综合调处中心。我局将更好对接区综合执法局、区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开展对飞地管理的联合执法,使执法联动机制进一步拓展、完善和深化,统筹协调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之间、“飞入地”与“飞出地”之间常态化执法联动。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在今后继续多提宝贵意见!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曙分局

2022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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