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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3699663X/2022-44914 组配分类: 提案议案
发布机构: 区人社局 发文日期: 2022-10-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宁波市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
区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83号建议的答复

张宵华代表:

  您在区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稳定激励基层实用人才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区基层实用人才“引、育、留、用”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激励政策方面

  近年来,我区高度重视基层实用人才的引进培养工作,深入实施“菁英汇海”青年人才集聚工程,扎实推进“匠心汇海”技能人才提升计划,分类落实高素质紧缺人才奖励等优惠政策,不断壮大基层实用人才队伍。

  一是深入实施“菁英汇海”青年人才集聚工程。加大青年基础人才引进、培养力度,对企业新引进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分别给予3万元、4万元安居补助;对毕业10年内的青年基础人才在宁波大市范围内首次购房的,给予购房总额2%(最高8万元)的购房补贴。政策实施以来,共拨付安居补助379.2万元,发放购房补贴超1亿元,吸引了22087名青年人才来海曙就业创业。

  二是扎实推进“匠心汇海”技能人才提升计划。升级“匠心汇海”技能人才提升计划,加快新时代“海曙工匠”队伍建设,围绕技能人才引进、技能平台培育、培训机构管理等方面明确工作举措,对符合条件的技能人才,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创业培训补贴、技能提升补贴、竞赛补贴等,补贴金额为400元至3500元不等。共计发放补贴资金1.08亿元,培训技能人才10万余人次,有1万余名技能人才通过新型学徒制培养、社会组织等级认定、职业技能竞赛等途径获得了技能等级提升。

  三是分类落实高素质紧缺人才奖励政策。不断壮大重点产业紧缺人才队伍规模,对我区企业新引进工业互联网、数字经济、生命健康等16项重点产业领域的高素质紧缺人才,包括博士、硕士、高级职称、高级技师和年薪20万以上人员等,分层分类给予3万元、2万元引才资助。截至目前,累计发放引才资助917万元,惠及人才427名。

  二、服务保障方面

  区委人才办牵头区人力社保局、区教育局、区住建局、团区委等多部门联动发力,不断优化人才就业招聘服务,切实加大人才安居保障力度,持续完善人才落户、子女就学等工作举措,全面提升人才服务保障水平,帮助基层实用人才安心工作。

  一是不断优化人才就业招聘服务。区人力社保局通过走访调研等形式,广泛收集企业用工需求,建立需求储备库。同时,以此为基础,分类举办校园招聘、社会招聘等多种形式引才活动,拓宽企业招工渠道。疫情期间,积极与外地高校合作开展“小规模、高频次”网络招聘会,为供需双方搭建直播带岗、云端面试等针对性强的线上对接平台,切实提升招聘的广度和精度。今年以来,共收集到216家企业4672个人才需求岗位,排定100场线上、线下招聘活动和高校引才推荐活动。

  二是切实加大人才安居保障力度。一方面,区住建局积极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筹集建设工作,有效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问题。今年全区计划完成9620套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建设和筹集,包括新增建设房源和存量房源各4810套。另一方面,区委人才办牵头区人力社保局、团区委先后打造了三支街、郎官驿、好梦驿等3家青年人才驿站,为青年提供免费住宿、政策咨询、创业服务等“一站式”服务,累计接待青年人才1万余名,入住率、就业率等指标位居全市首位。

  三是持续完善人才子女就学服务。区教育局认真落实市区两级人才子女入学相关优惠政策,按照“优先安排、统筹安排、一次享受”原则,照顾人才子女入学。其中,A类高层次人才子女可通过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服务联盟绿色通道有一次选择权;B类、C类、D类高层次人才子女按户籍、房产证优先在地段学校解决就学,也可以通过当地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服务联盟绿色通道,到高层次人才户籍所在地的指定学校选择就读一次。根据我区关于中小学优抚优待对象子女入学政策的补充规定,人才子女可向区教育局申请就近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或报名参加“公民同招”民办学校招生,民办学校招生名额按规定实行计划单列。

  此外,我区对高素质青年人才实施“无门槛”落户,35周岁以下、专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能的人员可以直接办理落户手续,毕业15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以在我区先落户后就业。

  下一步,相关部门将从企业实际需求出发,进一步强化人才磁吸效应,厚植人才发展沃土,提高人才使用效率,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夯实人才之基。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区基层实用人才“引、育、留、用”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恳请您继续关注该项工作,并提出宝贵的意见!

  宁波市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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