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海曙区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规定,经审核,下列申请人符合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条件(名单见附件),现予公示。本次应下达补贴资金577940元,(其中中央资金570440.00元,市级资金0元,区级资金7500元)。公示期为2022年1月19日至1月27日。上述情况如有异议,请于1月27日前向区农业农村局反映。举报电话:0574-89297962
附件:2021年度海曙区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资金发放公示表(第三批).xls
海曙区渔业与农业机械化技术管理服务站
2022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