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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43395/2022-00252 组配分类: 区府办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2-01-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企业留工优工促生产的十条政策意见

文件有效性: 失效

文件编号: 海政办发〔2022〕1号

规范性文件编号: BHSD01-2022-0001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企业留工优工促生产的通知》(甬政办发〔2021〕73 号)精神,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坚持稳就业与促发展相结合,全力做好春节期间企业留工优工促生产工作,确保我区2022年实现经济高质量“开门红”,特制订以下十条政策意见。

一、激励企业开门好、开门红。在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前提下,鼓励订单饱满企业和建设任务重、工期紧的重大项目施工企业合理制订春节期间生产建设计划,根据实际情况调度增加第一季度产能安排。对2021年第一季度工业总产值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制造业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在2022年第一季度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长10%及以上的,产值每增加1000万元奖励1万元,上不封顶。对2021年第一季度工业总产值未达到1000万元的规上制造业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在2022年第一季度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长20%及以上的,每家给予1万元的奖励。对2022年第一季度新进规上工业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每家奖励5万元。2022年第一季度新进规上工业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第一季度工业总产值超出2000万元以上部分,每1000万元奖励1万元,每家企业合计最高奖励15万元。[牵头单位:区经信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各镇乡(街道)]

二、支持企业抓产出、抢先机。依托“工程师友好区”建设,充分发挥技术优势,组织留甬过年的区内企业和科研院所技术专家、高技能人才组成突击服务队,帮助春节连续开工企业解决机器设备应急维修问题。春节期间建设不停歇的重大项目,涉及临时用地复垦保证金的,可以银行保函的方式代替。[牵头单位:区委人才办、区经信局、区科技局、海曙自然资源规划分局、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各镇乡(街道)]

三、帮助企业减负担、降成本。按照国家规定,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至2022年4月30日。落实普惠性稳岗返还政策,对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企业,按规定给予失业保险费返还;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申请稳岗返还的,须按约定协议与用工单位分配返还资金。进一步推进减费降税,全面落实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小型微利企业减征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等税收优惠政策。制造业中小微企业按规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税务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海曙海关,各镇乡(街道)]

四、支持企业招员工、稳岗位。在疫情可控情况下,春节前后举办“甬上乐业·就在海曙”新春系列招聘会,区、镇乡(街道)、村(社区)三级联动,运用线上线下等各类平台载体,发挥区零工市场用工余缺调剂机制作用,畅通交叉用工、互补用工、适配用工渠道,实现人力资源快速调配。巩固与拓展“十省百城千县”劳务协作,赴外开展劳务合作对接不少于10场次,切实发挥省外劳务“蓄水池”作用,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招工服务,提高有组织劳务输入精准度,满足企业急需用工。鼓励企业多渠道扩大招工,对我区企业2022年第一季度期间招收首次来曙就业的非宁波大市户籍人员,且依法在海曙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含)的,给予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500元/人的招工奖励,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申请奖励的,须按约定协议与区内用工单位分配奖励资金,每家企业奖励总额不超过50万元。完善应对极端天气应急预案,指导春节期间正常生产的企业做好原材料、零部件储备和产品适度备库工作,保障各类生产要素稳定供应。[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配合单位:区委人才办、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综合执法局、海曙供电局,各镇乡(街道)]

五、积极为外地留甬员工增福利、送温暖。鼓励企业落实职工节日福利,各级文化、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要对春节期间不停工、不停产的重点项目、重点工程、重点企业生产一线员工和留曙过年的弱势困难员工开展形式多样的节日慰问、上门服务和送文化下乡进企业等活动。向留甬过年的外来务工人员发放总额不高于100万元的文化旅游优惠券,开展外来务工人员春节文旅消费活动。倡导企业和行业协会为春节期间坚守岗位、就地过年员工发放一定数量的住宿餐饮景点折扣券、电影书店免费券。春节期间,职工可凭“5·1服务卡”享受系列迎春特惠活动;各地工会场馆、国有运营的体育场馆、综合性广场、非古建筑及遗址类国有博物馆、美术馆等向留曙员工和家属免费开放。[牵头单位:区文广旅体局、区财政局、区国资中心、区商务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配合单位:各镇乡(街道)]

六、帮助外地留甬员工“云团聚”、过好年。鼓励各大电信运营商提供“留曙过年流量大礼包”等优惠服务,推出普惠型、精品型千元优惠套餐,引导留曙员工以网上拜年方式向亲友传递祝福。在留甬过年的外来员工集中地区,布设5G视频通话专用设备,便利外来员工与家人“线上团聚”。区教育部门积极为留甬过年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提供公益托管服务,为外来务工人员留甬过年解除后顾之忧。[牵头单位: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电信海曙分局、移动海曙分公司、联通海曙分公司;配合单位:各镇乡(街道)]

七、鼓励就地过年员工守岗位、稳生产。鼓励春节期间生产的企业采取发放“留岗红包”、保障住宿、改善就餐环境等措施,提高留曙员工春节期间坚守岗位积极性。对2022年1月26日至2月10日期间在我区规上工业企业、限上服务业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重大项目施工企业一线生产岗位工作,且2021年12月在海曙缴纳社会保险的非我市户籍员工给予专项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100元,每人最高不超过500元。员工专项补贴由企业代为申报,属地镇乡(街道)审核,经“甬易办”平台发放。经信、住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开展春节期间企业生产经营、留工用工、返乡返岗等情况专项摸底调查,及时掌握企业春节开工、员工在岗等情况。关爱对口帮扶地区留曙务工人员,给予脱贫劳动者500元春节慰问补贴。[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配合单位: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各镇乡(街道)]

八、鼓励返乡员工早返回、早上岗。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采取多种形式保障市外员工顺利返岗。2022年2月1日至2月28日,对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租用(含合租)大巴车跨省“点对点”组织外来员工返岗,或省外劳务协作输出地包车输送外来员工返岗的,符合条件的按包车费用的5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自行到我区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返岗就业的市外员工(含春节期间坚守岗位的留甬员工调休返岗),符合条件的给予返岗交通补贴,补贴标准为市外省内100元/人、华东地区300元/人、华东地区以外500元/人。返岗交通补贴由企业代为申报,属地镇乡(街道)审核,经“甬易办”平台发放。[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大数据中心,各镇乡(街道)]

九、维护员工权益不打烊、随时办。指导企业与员工协商制订春节错峰避峰放假和调休计划。春节期间安排员工正常工作的企业,应按规定支付工资和加班工资。全面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畅通维权渠道,加大“安薪码”推广宣传力度,开通仲裁调解“绿色通道”,加强部门间协作,切实履行好行业监管主体责任,落实元旦、春节期间实体化办公制度,加强隐患排查和纠纷处置,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违法行为,确保春节前欠薪问题动态“两清零”,确保员工按时足额领到工资。[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配合单位:区信访局、海曙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总工会,各镇乡(街道)]

十、落实疫情管控严要求、不松懈。各地各部门要督促生产企业开展健康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引导员工增强疫情防护意识。要指导督促生产企业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规定,落实企业建立外地返岗员工登记和健康管理制度,确保做到全覆盖、不遗漏。卫生健康部门要指导督促企业向留曙员工发放防疫礼包。[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区经信局、区商务局,各镇乡(街道)]

本意见自2022年1月12日起施行,至2022年12月31日止,相关政策措施已明确施行时间的,从其规定;与其他同类政策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国家、省、市出台或调整相关支持政策的,按新规定执行。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查看图解: 图解《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企业留工优工促生产的十条政策意见》

查看解读: 解读《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企业留工优工促生产的十条政策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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