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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43395/2021-42702 组配分类: 人事任免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1-12-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关于范颖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经区政府研究,决定:

范颖同志任宁波市海曙区财政局总会计师;

任丽迥同志任宁波市海曙区房屋管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柴炜同志的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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