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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77654997/2021-39476 组配分类: 招标公告
发布机构: 区政务服务办 发文日期: 2021-09-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雅戈尔中学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交易登记号:2021NBHSWGC0421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雅戈尔中学改扩建工程已由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投【202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石碶街道办事处,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区雅戈尔中学,招标代理人为浙江华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和区财政共同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 设 地 点:石碶街道建庄村。

建 设 规 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 66451.19平方米(其中YZ11-04-C2:10461.44平方米;海曙区雅戈尔中学地块原建设用地:37794.60平方米;鄞州石碶街道雅渡村1号地块:18195.15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约 45277.42 平方米,其中除原有校区教学楼不拆除进行改造(48 班)计 14814.60 平方米作为普通教学楼以外,其它原有建筑全部拆除,并利用新增建设用地重新进行规划设计,扩建专业教学楼、行政楼、食堂、风雨操场、报告厅、图书馆、综合楼、合班教室和舞蹈教室、门卫、架空层、连廊及附属用房,合计地上面积 25015.62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5447.20 平方米,包括地下车库、食堂和下穿通道及下沉式广场。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给排水、电气、燃气、消防、暖通、弱电等公用工程,以及体育、景观绿化、道路广场、停车场、室外管网等配套工程。

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约 32423 万元

招标控制价:566.92万元

设 计 概 算:建安工程费用限额设计为19579万元,具体以初步设计批复的设计概算为准。

服 务 期 限:总周期50日历天,其中勘察、方案设计(含深化)10日历天,初步设计(含扩初、设计概算)1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具体以招标人要求的时间为准。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招 标 范 围:雅戈尔中学改扩建工程实施性方案勘察、设计招标,包括勘察、方案设计(含深化)、初步设计(含扩初、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其他服务工作等。

质 量 标 准: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勘察设计任务书要求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勘察设计深度,符合有关部门审核一次性通过要求。

标 段 划 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具备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由具备上述①和②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需为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同时应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负责派遣主设计师;

3.3投标人及其拟派主设计师、拟派勘察负责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 中完成录入;

3.4拟派主设计师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拟派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3.5 其他:(1)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登记。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下同)、拟派主设计师及拟派总勘察负责人须按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拟派总勘察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拟派总勘察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 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拟派总勘察负责人失信信息进 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 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 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 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21年9月27日16时00分)前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haishu/)“工程建设系统”栏自行查看,并下载招标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备注:投标人可根据“海曙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2 投标人必须办理“电子密钥”(CA证书)和电子印章,通过CA证书登录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4.3 如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完成录入,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完成与联合体所有成员的组合。

4.4如有补充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4.5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50000元整。

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9月27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或保险保单或银行保函出具时间为准)。

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haishu/)“工程建设系统”进行下载招标资料前,须核对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如发现登记有误的,投标人须修改成现在使用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

5.2 形式:

①银行电汇或者网银直接缴入系统提供的账户中

②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银行保函应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且应在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③投标保证金保险:

保单出具单位: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或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咨询电话:15888097227、13757424600(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18957480689、18969893892(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操作说明:由投标人在“海曙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中的“业务管理—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后,可以选择“线上投保”、“线下银行保函”、“银行转账汇款”或“信用最高等级免缴”,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

注意事项:

(1)请仔细核对您的企业信息,如果账户信息不完善或不正确,请进入企业库中变更,避免无法正常退款;

(2)确认投标段信息及支付费用后,提交订单;

(3)系统为本项目分配了独立的保证金收款账户,如未选择“银行转账汇款”则无法获取本项目的保证金收款账户;

(4)如果下单异常,无法获取缴纳账户,请联系系统管理员;

(5)选择支付方式提交订单后将无法更换为其他支付方式;

(6)若选择信用最高等级免缴请确认投标单位符合招标文件内免缴企业要求。

5.3 其他说明与要求:

(1)以上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投标人可任选其一;

(2)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者网银的,须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出,银行支付回单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用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代替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3)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的,保函正本原件(采用银行在线投标保函形式的提交打印件)应在开标前递交给招标(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做否决处理,保函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4)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金保险的,须以互联网方式递交(不支持线下保单),电子保单打印件盖投标人公章后编入投标文件中;

(5)投标保证金汇(转)款时,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

(6)如招标项目允许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投标保证金;

(7)投标保证金退还详见《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制度》(修订)(http://bidding.ningbo.gov.cn/haishu/办事指南项目)。保证金办理联系人章老师:0574- 87260920。

(8)根据《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浙建【2020】7号)文件精神,开标当日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设计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的企业可免缴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从南门上),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开标大厅电子公告栏。

6.3 逾期送达(或上传)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4疫情期间新增投标方式:投标人可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由招标代理工作人员代为签收,代收时间截止至 2021 年9月27日 17 时(含),代理公司地址:宁波市海曙区雅戈尔大道535号银亿都会国际A座1101。收件人:张维,联系方式:18968273586。投标文件 递交时间以开标当日招标代理实际代为递交时间为准。各投标人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 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请各投标人确保 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招标代 理及招标人概不负责。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haishu/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海曙区雅戈尔中学

招标代理人:浙江华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雅戈尔大道535号银亿都会国际A座1101

联 系 人:张工、余工、陈工

电  话:0574-83085320、18968273586

传  真:0574-83085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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