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管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经研究,决定:
聘任朱建海同志为海曙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高级工程师,专技六级;
聘任方超同志为海曙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工程师,专技十级;
聘任唐树银同志为海曙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工程师,专技十级;
聘任江静飞同志为海曙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初级会计师,专技十一级;
聘任宋琦同志为海曙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初级会计师,专技十一级;
聘任陈杰同志为海曙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助理工程师,专技十一级;
以上同志聘任时间自2021年8月26日党组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中共宁波市海曙区交通运输局党组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