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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71732/2021-39720 组配分类: 部门、镇(乡)街道文件
发布机构: 鄞江镇 发文日期: 2021-09-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做好中共鄞江镇第十五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

文件编号: 海鄞党发〔2021〕44号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办(所)党组织:

按照市委和区委关于开展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总体部署,经镇党委研究,并报请区委同意,决定于2021年10月27日召开中共鄞江镇第十五次代表大会。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现就代表选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依法按章办事,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紧紧围绕“绘出好蓝图、选出好干部、配出好班子、树立好导向、形成好气象,构建基层整体智治新格局、提升推进现代化建设新能力、推动班子整体功能新迭代、重塑乡镇干部选育管用新体系、促进基层政治生态新优化”的目标,着力打造政治过硬、领导现代化建设能力强的乡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为有力推进鄞江“风情古镇、山水小城”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思想动力和智力支持。

二、代表名额分配

经区委批准,镇第十五次党代会代表名额为68名。其中,按照“基层一线代表比例要比上一届(41.2%)有所提高”的要求,基层一线代表不少于29名;按照“45岁以下党代表比例不低于50%”的要求,45岁以下党代表不少于34名;按照“妇女代表比例一般不少于本乡镇妇女党员占党员总数比例(25%)”的要求,确定女代表不少于17名。镇党委根据党组织、党员分布情况划分选举单位,确定代表名额和构成比例,原则上以下一级党委或独立党总支、党支部为单位划分。其中,规模较大、党员人数较多的经济组织单独设立选举单位;党员人数较少的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党支部,采用联合组成选举单位的方式进行。

三、代表资格条件

镇第十五次党代会代表应体现先进性、纯洁性和广泛性,注重从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熟悉农村基层情况,具有较强履职意识、议事能力和联系服务党员群众能力,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党员中产生,注意从优秀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中产生人选。镇党委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代表资格审查,有以下九种情形之一的,不能推荐为代表候选人:①政治上有问题的;②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③与敌对势力相勾结或接受国(境)外组织、个人参选资助或培训的;④品行不端、道德败坏的;⑤有行贿受贿、权钱交易行为的;⑥因严重违纪违法被给予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或被判刑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⑦有拉票贿选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的;⑧在身份上弄虚作假或身份与代表不一致的;⑨没有履职能力或当选后不尽责、履职意愿不强的。不符合代表资格条件的人员,党委不予审批。有以下九种情形之一的,不宜推荐为代表候选人:①在疫情防控、防汛防台抗旱、防灾减灾救灾、森林防灭火等重大应急处置工作中存在玩忽职守、拒不配合、干扰破坏等情形,或阻碍重点工程项目和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推进的;②近5年内有煽动群众闹事、扰乱公共秩序、涉黄涉赌涉毒等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被处罚的;③存在严重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尚未整改,或近5年内有严重损害生态环境行为被查处的;④存在拒不履行生效裁判行为或干预司法行为的;⑤存在侵占国家、集体财产等行为未整改到位的;⑥近5年内存在非法经营、无故拖欠工资等违反劳动经济法规行为,或重大税收违法行为的;⑦属于近5年内发生一次死亡2人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和直接责任人的;⑧属于综合评价结果为C级非公经济人士的;⑨受到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未过影响期(处分期),或3年内曾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原则上不推荐提名为代表委员人选。

四、代表产生办法

1.各选举单位通过党员推荐的方式,根据多数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酝酿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经与镇党委沟通后,按多于代表分配名额30%的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2.各选举单位会同代表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对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广泛听取所在单位党员群众意见建议。镇党委对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初审后,进行区级联审联查。

3.各选举单位召开党委(总支、支部)委员会,按不低于代表名额22%的差额比例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报镇党委审查。

4.各选举单位召开党员大会,对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充分酝酿后,根据多数选举人的意见确定候选人,选举产生新一届镇党代会代表,报镇党委审批。

五、选举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党组织要把党代表选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集中精力,周密安排,组织广大党员学习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教育广大党员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党性,顾全大局,遵守政治纪律,把贯彻党组织意图与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党员意愿,严格按党章和依法依章办事紧密结合起来,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搞好这次选举工作。选举工作指导组成员和联村、联企干部要对所联村、企业党组织的选举工作加强帮助指导与联系,确保代表选举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2.精心组织。各选举单位要按照镇党委分配的名额、构成比例和代表资格,精心组织党员、群众代表推荐会议、党组织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认真做好代表的提名推荐、公示、考察、联审联查和选举工作,抓好党员到会率,保证选出、选好代表。代表必须按照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推荐提名的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方式产生。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不少于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必须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党员人数的半数,始得当选。

3.加强宣传。各党组织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积极采用网络、广播、横幅、宣传栏、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党代表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方法步骤、政策法规等内容,使广大党员增强党性观念,激发荣誉感和责任感,积极正确地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有序参与选举,确保推选出让党放心、群众满意的代表,确保换届工作顺利推进。

                               

中共鄞江镇委员会

2021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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