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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77654997/2021-39674 组配分类: 政府采购
发布机构: 区政务服务办 发文日期: 2021-09-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宁波市海曙区政府采购中心关于(重发)海曙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审计及采购咨询服务招标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重发)海曙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审计及采购咨询服务招标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9月28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NBHSCS054(1)

项目名称:(重发)海曙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审计及采购咨询服务招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450000  

最高限价(元):450000  

采购需求: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450000

单位:年

简要规格描述:审计及采购咨询服务招标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根据中标人在上一阶段合同履约、考核情况及财政资金审批情况等决定是否续签。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投标人须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个数不得超过2个,如为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即可。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14日至2021年09月2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

方式: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方式为潜在投标人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仅需浏览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浏览)。采购公告附件中提供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未按上述规定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的,按照无效质疑处理。采购机构拒绝接收未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1年09月28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4(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 南门电梯上)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09月28日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4(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 南门电梯上)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并按采购文件资格部分要求将查询结果做进投标文件,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供应商须承诺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供应商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详见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4、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2号)及《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补充事项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4号)等文件的要求,各投标单位可通过邮寄或现场递交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请留足邮寄时间,递交时间以邮寄签收时间为准,拟在2021年09月27日17:00前(含)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298号5楼524办公室;拟在2021年09月27日17:00之后,2021年09月28日9:00之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4)[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南门电梯上)]收件人:李老师;联系电话:87236206(尽量避免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寄达)。投标人邮寄后请电话或电子邮箱(770619855@qq.com)提供邮寄信息给采购机构,以便及时确认送达情况。邮寄延误送达或未密封的将予以拒收,采购机构无责确保文件及时接收,相关责任与后果全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代表需持绿色“甬行码(或健康码)”、佩戴口罩且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进入开标现场(以开标当日测量体温为准)递交投标文件,原则上每家投标单位派一名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议,且参与现场开标活动的人员应严格遵守防疫规定,自觉遵守和服从交易现场管理,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将予以拒收。(提醒事项:疫情期间,投标人须考虑委派人员是否符合地方及交易现场防疫相关规定,如因不符合规定导致无法参与开标活动而产生的相关责任与后果全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关于分公司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移动、联通等行业外,分公司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及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有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

6、特别政策扶持:海曙区“政采贷”助力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有需要的中标(成交)供应商请于网站http://bidding.ningbo.gov.cn/tzgg/360383.jhtml办理具体业务。

7、若本公告内容与采购文件不一致,以采购文件为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海曙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县前街61号1号楼317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9297317  

质疑联系人:严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892973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市海曙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宁波海曙区中山西路298号524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87236206

质疑联系人:宁波海曙区采购中心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20128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采购办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邹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87194482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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