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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77654997/2021-38656 组配分类: 招标公告
发布机构: 区政务服务办 发文日期: 2021-08-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鄞县大道(秋实路-横街南路)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交易登记号:2021NBHSWGC0619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鄞县大道(秋实路-横街南路)改造工程已由海发改投〔2021〕79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104-330203-04-01-999744,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海曙区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区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工程建安费的40%由市级承担,其余为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海曙古林、横街,西起横街南路,东至秋实路。

建设规模:Ⅰ标段道路全长约2440米,II标段道路全长约2400米。

招标控制价:Ⅰ标段6153.3077万元;II标段6004.6899万元。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和照明等附属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及保修期服务(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2个标段。投标人可对上述2个标段分别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其中一个标段。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安全要求:合格,并争创宁波市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每个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指2021年5月-7月)的社保证明(以社保部门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出具的社保证明为准,且社保缴纳单位与投标人名称须一致)。

3.4拟派项目经理应无在建项目(同一工程项目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竣工证明材料。

3.5 其他:

(1)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登记。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须按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要求完成录入(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系统中完成录入)。

(3)投标人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完成录入。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之日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如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之日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21年8月25日16 时00分)前登录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haishu/)“工程建设系统”栏自行查看,并下载招标资料,未下载及所有相关附件资料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备注:投标人可根据“海曙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2 投标人必须办理“电子密钥”(CA证书)和电子印章,通过CA证书登录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5.3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5.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6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为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从南门上),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开标大厅电子公告栏。

6.2 逾期送达(或上传)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7. 投标保证金

7.1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每个标段人民币50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8月25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或保险保单或银行保函出具时间为准)。

投标人登录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haishu)“工程建设系统”进行下载招标资料前,须核对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如发现登记有误的,投标人须修改成现在使用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

7.2 形式:

①银行电汇或者网银直接缴入系统提供账户。

②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银行保函应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且应在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③投标保证金保险

保单出具单位: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或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咨询电话:15888097227、13757424600(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18957480689、18969893892(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操作说明:由投标人在“海曙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中的“业务管理—费用管理” 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后,可以选择“线上投保”、“线下银行保函”、“银行转账汇款”或“信用最高等级免缴”,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

注意事项:

(1)请仔细核对您的企业信息,如果账户信息不完善或不正确,请进入企业库中变更,避兔无法正常退款;

(2)确认投标段信息及支付费用后,提交订单;

(3)系统为本项目分配了独立的保证金收款账户,如未选择“银行转账汇款”则无法获取本项目的保证金收款账户;

(4)如果下单异常,无法获取缴纳账户,请联系系统管理员;

(5)选择支付方式提交订单后将无法更换为其他支付方式;

(6)若选择信用最高等级免缴请确认投标单位符合招标文件内免缴企业要求。

7.3 其他说明与要求:

(1)以上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投标人可任选其一;

(2)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网银形式的,须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出,银行支付回单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用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代替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3)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的,保函原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保函复印件(采用银行在线投标保函形式的提交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编入投标文件中;

(4)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金保险的,须以互联网方式递交(不支持线下保单),电子保单打印件盖投标人公章后编入投标文件中;

(5)投标保证金汇(转)款时,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

(6)投标保证金退还详见《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制度》(修订)(http://bidding.ningbo.gov.cn/haishu 办事指南项目)。保证金办理联系人章老师:0574-87260920。

(7)根据《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浙建〔2020〕7号),开标当日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施工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的企业可免缴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8. 招标公告发布

媒介: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

http://bidding.ningbo.gov.cn/haishu/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布政巷16号科创大厦18楼

联系人:毛佳维

招标代理单位: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6楼

联系人:李红丽、孙碧君、沈思捷

电话:0574-87686684

传真:0574-87686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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