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因工作需要,经中心党组研究,决定:
张志飞同志任宁波市海曙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综合管理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宁波市海曙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综合管理科科长(副科级)职务;
祝宁同志任宁波市海曙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统评改革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宁波市海曙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统评改革科科长(副科级)职务;
上述同志任(免)职时间自2021年8月10日中心党组会议决定之日起计算。
免去张智慧、周斌辉同志宁波市海曙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副主任(正科级)职务,免职时间自2021年7月23日起计算。
中共宁波市海曙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党组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