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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77654997/2021-39045 组配分类: 招标公告
发布机构: 区政务服务办 发文日期: 2021-08-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望春工业园区核心区WCH-06-q1-c地块(勘察设计)(重发)招标公告

交易登记号:2021NBHSWGC0420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望春工业园区核心区WCH-06-q1-c地块项目已由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104-330203-04-01-195667,项目业主为寰兆星(宁波)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寰兆星(宁波)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浙江仲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海曙区望春工业园区。

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2797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4421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29300万元

招标控制价:557万元(其中设计费:457万元;勘察费:100万元)

设计概算:工程费用限额设计暂定为 18800万元,具体以初步设计批复的设计概算为准。

服务期限:勘察设计总周期90日历天。

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含方案优化)、勘察(含测量)、初步设计(含扩大初步、消防设计专篇、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服务,专业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含幕墙)、结构、基坑围护及针对第三方设计审查后的优化意见进行修改工作、给排水、电气(含强、弱电)、暖通、消防(含抗震支架专项设计)、景观(含照明、给排水)、红线内室外附属工程、BIM、管线综合、市政接口的专项设计、配电房高低配(土建部分)、绿色建筑、泛光照明、电梯安装、交通设施设计、洁净室装修包、厂务监控系统FMCS)、安防系统、智能化、海绵城市、厂务动力系统以及工厂正常运行所需的排污、道路、绿化等配套辅助工程等专业工程项目所涉及到的全部设,不得出现由甲方委托二次设计等类似字条。不含燃气、供水、供电、环网、电信、专用设备等行业指定的专业设计。

质量标准: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勘察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设计深度。

标段划分:1个。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具备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由具备上述①、②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需为承担建筑设计任务的单位,同时应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负责派遣主设计师;

3.3 拟派主设计师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职称,同时须提供2021年5月、6月、7月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以社保部门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出具的社保清单为准,且社保缴纳单位与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名称须一致(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1款认定有效的情况外);拟派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同时须提供2021年5月、6月、7月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以社保部门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出具的社保清单为准,且社保缴纳单位与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名称须一致(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1款认定有效的情况外)。

3.4 其他:(1)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登记。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下同)、拟派主设计师及拟派勘察负责人须按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拟派勘察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拟派勘察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拟派勘察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21年9月10日16时00分)前登录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haishu/)“工程建设系统”栏查看,并下载招标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及其附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备注:投标人可根据“海曙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3 如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完成录入,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完成与联合体所有成员的组合;

4.4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详见时间安排表(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或保险保单或银行保函出具时间为准)。

投标人登录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haishu/)“工程建设系统”进行下载招标资料前,须核对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如发现登记有误的,投标人须修改成现在使用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

5.2 形式:

①通过银行电汇或者网银直接缴入系统提供的账户

②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银行保函应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且应在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③投标保证金保险:

保单出具单位: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或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咨询电话:15888097227、13757424600(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18957480689、18969893892(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操作说明:由投标人在“海曙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中的“业务管理—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后,可以选择“线上投保”、“线下银行保函”、“银行转账汇款”或“信用最高等级免缴”,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

注意事项:

(1)请仔细核对您的企业信息,如果账户信息不完善或不正确,请进入企业库中变更,避兔无法正常退款;

(2)确认投标段信息及支付费用后,提交订单;

(3)系统为本项目分配了独立的保证金收款账户,如未选择“银行转账汇款”则无法获取本项目的保证金收款账户

(4)如果下单异常,无法获取缴纳账户,请联系系统管理员;

(5)选择支付方式提交订单后将无法更换为其他支付方式;

(6)若选择信用最高等级免缴请确认投标单位符合招标文件内免缴企业要求。

(7)重发项目投标人已按要求缴纳过银行保函或保证金保险的,如保单保函尚在有效期内的,无需重复缴纳,视为已正常缴纳。

5.3 其他说明与要求:

(1)根据《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浙建【2020】7号)文件精神,开标当日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设计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的企业可免缴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2)以上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投标人可任选其一;

(3)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者网银(基本账户转入)的,银行支付回单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用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代替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4)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的,保函正本原件应在开标前递交给招标(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做否决处理,保函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5)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金保险的,须以互联网方式递交(不支持线下保单),电子保单打印件盖投标人公章后编入投标文件中,招标(代理)人可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haishu/)进行电子保单查询;

(6)投标保证金汇(转)款时,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

(7)投标保证金退还详见《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制度》(修订)(http://bidding.ningbo.gov.cn/haishu/办事指南项目)。保证金办理联系人章老师:0574-8726092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9月13日10时30分;地点为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从南门上)(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开标大厅当日电子公告栏)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3 疫情期间新增投标方式:投标人可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由招标代理工作人员代为签收,代收时间截止至2021年9月12日17时(含),代理公司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新天地东区11号楼14楼。收件人:王洁茹,联系方式:13989311464。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开标当日招标代理实际代为递交时间为准。各投标人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请各投标人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招标代理及招标人概不负责。

7.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index.html?citycode=3300,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haishu/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寰兆星(宁波)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江厦街道大来街47号亚细亚B座6楼

联系人:胡工

电话:0574-89111527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仲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天地东区商务楼11幢14楼

联 系 人:王洁茹、许华儿

电  话:0574-87902721 、 13989311464

传  真:0574-87902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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