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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77654997/2021-38993 组配分类: 招标公告
发布机构: 区政务服务办 发文日期: 2021-08-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海曙区清水环通一期工程行春碶泵站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交易登记号:2021NBHSWGC052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曙区清水环通一期工程行春碶泵站工程 已由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投【2021】15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102-330203-04-01-393527)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海曙区水利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宁波市财政补助工程建安费用的30%,其余由宁波市海曙区水利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自筹,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区水利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市水利水电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海曙区行春碶闸右岸。

项目规模:本工程建设任务为:排涝、挡洪。行春碶泵站工程规模为30立方米/秒。主要建筑物级别为1级,次要建筑物级别4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泵站为块基型泵站,选用3台1600QZB-125立式潜水轴流泵,单机流量10立方米/秒,进水池总净宽为20.40米,底板顶高程为-4.17米。本工程还包括桥梁一座,为保证宁波“三江六岸慢行系统”的连通性,于行春碶泵站和行春碶闸下游侧建设联通桥梁--行春碶桥,桥梁设计安全等级为一级。

招标控制价:118.13万元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质量控制目标:同施工质量要求。

安全控制目标:合格,达到市安全文明标化工地标准。

进度控制目标:同施工工期要求。

招标范围:海曙区清水环通一期工程行春碶泵站工程的工程施工监理服务范围指本项目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及质量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工程保修监理。监理工作内容包括施工阶段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环境保护监理等。

施工监理服务期:自签订监理服务合同之日起至竣工验收通过之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同时持有合格有效的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水利水电相关专业)和水利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监项目。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2021年5月、2021年6月、2021年7月的社保证明(且社保缴纳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3.4 信誉要求:

3.4.1 投标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在宁波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示相关信息。

3.4.2 投标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

3.4.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8月20日至2021 年09月10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haishu//)“工程建设系统”栏自行查看,并下载招标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及所有相关附件资料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备注:投标人可根据“海曙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2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

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1 年09月1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或保险保单或银行保函出具时间为准)。

投标人登录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haishu/)“工程建设系统”进行下载招标资料前,须核对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如发现登记有误的,投标人须修改成现在使用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

5.2 形式:①银行电汇或者网银直接缴入系统提供账户

②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银行保函应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且应在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③投标保证金保险

保单出具单位: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或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咨询电话:15888097227、13757424600(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18957480689、18969893892(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操作说明:由投标人在“海曙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中的“业务管理—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后,可以选择“线上投保”、“线下银行保函”、“银行转账汇款”或“信用最高等级免缴”,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

注意事项:

(1)请仔细核对您的企业信息,如果账户信息不完善或不正确,请进入企业库中变更,避免无法正常退款;

(2)确认投标段信息及支付费用后,提交订单;

(3)系统为本项目分配了独立的保证金收款账户,如未选择“银行转账汇款”则无法获取本项目的保证金收款账户

(4)如果下单异常,无法获取缴纳账户,请联系系统管理员;

(5)选择支付方式提交订单后将无法更换为其他支付方式;

(6)若选择信用最高等级免缴请确认投标单位符合招标文件内免缴企业要求。

5.3 其他说明与要求:

((1)以上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投标人可任选其一;

(2)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网银形式的,须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出,银行支付回单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用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代替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3)保函正本原件(采用银行在线投标保函形式的提交打印件)应在开标前递交给招标(代理)人,否则其投标作否决处理,保函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后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4)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金保险的,须以互联网方式递交(不支持线下保单),电子保单打印件盖投标人公章后编入投标文件中;

(5)投标保证金汇(转)款时,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

(6)如招标项目允许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投标保证金;

(7)根据《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浙建〔2020〕7号),开标当日宁波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监理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的企业(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可免缴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8)投标保证金退还详见《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制度》(修订)(http://bidding.ningbo.gov.cn/haishu/ 办事指南项目)。保证金办理联系人章老师:0574-8726092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09月13日14时00分 00 秒;地点为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山西路 298 号海光大厦 4 楼(从南门上)(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当日现场公告)。

6.2投标人可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由招标代理工作人员代为签收,代收时间截止至2021年09月10日16时(含),代理公司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菖蒲路1号。收件人:吕工,联系方式:15867533774。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开标当日招标代理实际代为递交时间为准。各投标人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请各投标人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招标代理及招标人概不负责。

7.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 次 招 标 公 告 在 浙 江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服 务 平 台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index.html?citycode=3300 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haishu/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水利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史老师

招标代理人:宁波市水利水电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 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菖蒲路1号

联系人:朱工、吕工、王工、汤工

电话:0574-28801035、15867533774、13586578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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