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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2021年1-6月直达资金使用情况

发布时间: 2021-07-08 15:52:16   浏览次数:      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一、海曙区两直资金总体情况

我区“两直”资金所涉项目多、受益面广、受众量大,资金拨付任务艰巨。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财政部关于直达资金管理的要求,加强中央财政直达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有关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的要求,区财政局积极探索监管模式,着力打通“最后一公里”,确保“两直”资金准确、高效落地。

我区“两直”资金聚焦重点民生,精心设计资金分配方案,将直达资金分配至教育、社保、老旧小区改造等重点民生项目,全区直达资金涉及项目85个。

二、执行情况

我区上年结转直达资金6.51万元。2021年1-6月收到直达资金44953.54万元,从资金级次上来看,共收到中央直达资金累计31443.54万元,市配套资金收到累计3010万元,区配套资金10500万元。从项目类型上来看,包括教育类资金3785.41万元,老小区改造5220.74万元,卫生类资金3107.4万元,住房保障类资金9025万元,社会保障类资金23814.99万元。

截至6月底,直达资金预计支出30400万元,支出进度为67.6%。其中主要为社保民生支出23429.29万元,卫生类支出2124万元,教育类资金支出2434.09万元。

从资金使用方向来看,其中惠企利民资金400万元,已支出227.1万元;利民资金15810.81万元,已支出15315.93万元,涉及项目29个,惠及群众20万人以上。

三、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个别资金支出进度缓慢。一是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补助资金仅支出670万元,支出进度为8.7%。一方面是由于尚无新建类租赁住房项目落地。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甬政办发〔2021〕8号)的规定,新建类租赁住房项目,有通过出让土地建设租赁住房和支持企业利用自持产业类工业用地建设租赁住房等方式。截至目前,我区尚无租赁住房用地挂牌出让(最早一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于2021年7月推出);而利用自持产业类工业用地建设租赁住房的方式,虽有不少企业意愿强,但受多种因素影响,市里尚不同意审批该类项目。另一方面是因为改建类项目政策出台晚、符合审批标准的项目少。《宁波市关于非住宅改建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试行)》(甬建发〔2021〕53号)于2021年6月10日下发,距离宁波市列入第二批住房租赁试点城市(2020年7月)将近一年。文件虽允许供需适配且符合相关要求的改建项目补办手续,但对照文件要求,符合改建审批标准的项目极少,且需一定时间才能按流程完成审批。总体来看,由于新建、改建类项目的奖补标准高,专项补助资金的使用主要依托该类项目,而目前我区真正落地的新建改建项目少,造成资金使用率较低。二是老旧小区改造资金预计支出1400万元,完成24.1%,主要原因是中央老旧小区改造资金对应具体小区的改造,全部为今年开工项目,目前施工进度尚较低,根据合同支付的进度款较少。三是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支出进度为64.3%,基本符合时间进度,部分涉及校舍维修、设备更换等将在暑假期间进行,预计支出会集中在9月。

我局通过电话沟通、通报支出进度、召开专题会议等方式,积极督促单位加快支出进度,多方协调,打通影响支出的堵点,在保证合理合规的前提下,全力推进直达资金支出进度。

四、监控中发现的违规问题和整改情况

目前我区通过直达资金监控平台尚未发现明显违规的支出项目,但通过人工排查,仍发现个别支出不合理情况,例如个别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有开支诸如打印机维修等劳务费,已通知单位进行科目调整,确保直达资金支出方向合规;另有个别补助到人项目通过代发户支付,亦调整为集中支付-批量支付的方式支付,确保直达资金支付方式合规。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从资金保障上来看,我区将积极配套区级资金,提高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资金覆盖面。

从监管上来看,我区将依托直达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加强直达资金日常监管和重点监控,实现直达资金全覆盖、全链条监控,确保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把有限、宝贵的资金用在刀刃上,让人民群众有真切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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