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赵璐同志任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经济体制改革科科长,免去其宁波市海曙区经济研究中心主任职务;
朱菊芳同志任宁波市海曙区重大项目管理服务中心经济研究科副科长,免去其宁波市海曙区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陈新宇同志的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经济体制改革科科长职务。
上述同志任(免)职时间自2020年8月4日局党组会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中共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