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971740/2021-71030 | 组配分类: | 工作进展 |
发布机构: | 石碶街道 | 发文日期: | 2021-07-1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4140分钟,等于69小时,等于3天3夜还差3小时,更等于248400秒。石碶中队的执法人依靠自己的双眼,用最简单也是最磨人的办法,一帧一帧地调看采集的视频素材,成功落实一起违法偷倒淤泥案关键性线索,从而固定完善证据链条,并对涉案当事人做出依法处罚。
今年4月石碶中队收到举报,“有人用船装运渣土并偷倒在农田内”,队员现场勘察后认定举报线索属实。
那么,装运的淤泥来自哪里?偷倒人是谁?运输路线是怎么样?淤泥总量是多少?……一系列疑问浮现在执法人员脑子里。只有理清这些疑惑,才能最终确定这起消纳淤泥的行为人是否存在违法行为。中队执法人员决定分头走访、追寻有效证据。
第一步,执法人员通过询问被倾倒农田的承租人唐某某、中间联系人徐某某,获悉淤泥可能来源于市区某条河道清理工程,初步确定淤泥来源。
第二步,执法人员赶往该清理现场。当询问管理人员是否有船装运淤泥倾倒在石碶境内时,得到了否定回答。线索看似中断,但执法人员没有放弃。在与现场多位钢板船驾驶员交流后,获知前几天是有几艘船去石碶倒过淤泥,但他们都已离开,其中一个船老大现在奉化莼湖。
第三步,执法人员驱车32公里,二次前往奉化找寻这名船老大。最终在奉化莼湖一处清淤工地找到了船老大薛某某。薛某某承认曾驾船装运淤泥倾倒在石碶的事实,并且提供了大致的运输路线。执法人员现场对其制作询问笔录,固定关键证据。
第四步,根据薛某某提供的运输路线,队员们沿着河流走访18公里,排查发现四处可拍摄到船只的监控点位。联系相关单位后共拷取165个视频,总长4140分钟。队员们生怕错过重要节点,不敢快进视频,一边滴眼药水一边回看视频。最终,在这248400秒视频内截图一百九十七张照片,确认了偷倒淤泥的时间、船数(淤泥总量)、路线等一系列关键证据,从而锁定了淤泥出土上场地。在一系列证据面前,施工方最终承认了在未经核准情况下雇用数艘钢板船,清运河道清洗产生的淤泥至石碶横涨村境内倾倒的事实。
至此,该案件所有线索和证据确凿,违法事实清楚,相关行为人陈述事实与视频截图一致。中队最终作出对相关行为人“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处置”的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00元的行政处罚。
4140分钟的追寻,是石碶城管人铁军素养的体现,更代表着综合行政执法人对这座城市民生的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