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春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是中共宁波市海曙区委、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拟订园区建设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园区产业培育引导、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设在属地乡镇的分支机构或派出机构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园区经济贸易、财政国资、科技、统计等方面的经济管理工作。 (四)指导园区各类企业落实经营自主权,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保障企业依法自主经营。 (五)受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委托,负责园区下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 (六)负责和协调园区开发建设项目的推进工作。 (七)负责和指导机关及园区企业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群团工作。 (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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