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面向2021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开选聘紧缺优秀人才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核及确认工作已结束。根据《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面向2021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开选聘紧缺优秀人才公告》(5月14日发布,以下简称《选聘公告》)规定:“根据现场资格审核情况,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选聘指标数比例不足3:1的,由海曙区组织人社部门研究决定核减或调剂各岗位相应选聘指标。”现将核减及调剂的招聘指标公布如下:
选聘类别 | 选聘岗位 | 原选聘指标 | 核减或调剂情况 |
B类 | 综合管理 | 2 | 核减为1 |
A类 | 综合文字 | 2 | 调剂为3 |
选聘具体流程仍按照《选聘公告》相关规定进行,特此公告!
中共宁波市海曙区委组织部
宁波市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