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波市海曙区委党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笔试已于2021年5月22日上午结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人员
根据《中共宁波市海曙区委党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2021年4月30日发布)规定: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指标1:10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笔试单项科目得分不足60分者淘汰。现将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人员公告(详见附件1)。
二、面试事宜
1.入围面试人员须于2021年6月10日8时30分至6月11日17时30分携带有效期内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前往中共宁波市海曙区委党校(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灵桥路229号4号楼314办公室)领取《面试通知书》。
2.面试时间拟定于2021年6月12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人员必须携带有效期内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考生健康申报表》及《面试通知书》,按《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三、防疫及其他相关事项
1.在本次面试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2.考生应如实填写《考生健康申报表》,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考生应遵守考场规则,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联系电话:0574-55880195(工作时间开放)。
附件1:中共宁波市海曙区委党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面试成绩及入围面试人员0604.docx
中共宁波市海曙区委党校
202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