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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3699663X/2021-36324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区人社局 发文日期: 2021-06-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继续开展全市企业劳动用工书面审查
材料网上填报工作的通告

  为加快推进我区劳动保障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用工就业环境,督促企业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履行守法诚信义务,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1号)相关规定,结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部署,现就进一步做好全区企业劳动用工书面审查材料网上填报和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填报对象

  海曙区辖区内注册经营的企业。

  二、填报时间

  2021年6月1日至12月31日。

  三、填报内容

  企业基本信息、用工信息和劳动用工登记(员工名册)等。

  四、操作办法

  各企业登录“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96309.rlsbt.zj.gov.cn/),进入“书面审查申报”进行登录(用户名为企业名称,初始密码为smsc 96309)。初次登录成功后修改密码,点击页面上部【书面审查申报】进行在线申报。

  五、填报要求

  企业上报的信息如存在漏报、虚报、瞒报等失真数据的,将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予以查处,并列为劳动保障守法诚信C级(失信)企业。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经责令改正的,将被降低劳动保障守法诚信一个等级。

  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结果,将按规定在“信用宁波”网予以公布。

  请各企业自通告发布之日起,按要求做好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网上填报工作。填报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咨询当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或乡镇(街道)社保就业服务中心。

  附件1: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网上填报操作手册.doc

  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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