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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召开2021年第8次常务会议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江儒斌)日前,区委副书记、区长徐强主持召开海曙区人民政府2021年第8次常务会议。

会议审议《海曙区国有企业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送审稿)。

会议认为,区属国有企业是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制定实施国有企业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是持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1+N”政策体系落实落地,推动区属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的具体举措。

会议强调,区国资中心要注重监管职能转变和监管效能提升,实现与区财政、区属国有企业良性互动;区属国有企业要聚焦重点工作和关键领域,主动抢抓国企改革机遇,完善内部管理决策机制,加快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会议审议《海曙区城市有机更新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送审稿)。

会议认为,城市有机更新是推动重大项目建设、优化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区形象、完善城市功能的重要举措,对我区建设高质量发展的现代化国内一流强区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要科学制定工作计划,合理安排工作目标,高质量抓好工作落实,不断提升城市品质和活力。

会议审议《海曙区关于扶持浙贝母产业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送审稿)。

会议认为,浙贝母是“浙八味”药材之一,我区作为全国唯一的“浙贝之乡”和“原产地注册标记”保护地,扶持浙贝母产业振兴发展,既是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要求的具体举措,也是增强我区浙贝母产业竞争优势、培育产业发展新动能的重要抓手,对于助力乡村振兴,推动共同富裕意义重大。

会议强调,要加强政策宣传和工作协调,注重模式创新、科技创新和品牌创新,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会议还研究了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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