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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3699663X/2021-36579 组配分类: 事业招聘
发布机构: 区人社局 发文日期: 2021-06-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2021年海曙区全媒体中心公开招聘事业人员资格复审及专业技能测试有关事项的补充公告

  《2021年海曙区全媒体中心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笔试成绩、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的公告》已于6月4日发布,根据公告要求,现将资格复审及专业技能测试相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有关事项

  (一)时间:2021年6月22日9时—11时。

  (二)地点:宁波市海曙区政府联谊办公区(联谊宾馆)4楼黄鹂厅(海曙区国医街85号)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材料:

  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提供毕业证书和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工作经历(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单位证明)等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专业技能测试。

  入围专业技能测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携带公告规定的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领取《专业技能测试通知书》,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和复审不通过的人员不得参加专业技能测试。根据《招聘公告》规定:专业技能测试对象在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向海曙区全媒体中心提交不参加技能测试书面确认书的,可在该岗位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三、专业技能测试有关事项

  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初定于2021年7月4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专业技能测试通知书》为准。

  考生必须同时携带《专业技能测试通知书》、《考生健康申报表》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按照《专业技能测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由此产生的空缺名额不递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笔技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于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招考栏目中公布(http://www.haishu.gov.cn/col/col1229100182/index.html)

  四、疫情防控措施

  (一)资格复审

  1、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资格复审前申领浙江“健康码”或“甬行码”。资格复审当日需提前佩戴好口罩,出示“健康码”或“甬行码”(须更新至当天,请考生务必携带手机),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和相关问询。“健康码”或“甬行码”需为绿码,且经现场体温测量正常的考生方能进入资格复审现场,期间需全程佩戴口罩。

  (二)专业技能测试

  1、考生进入考点前需主动出示“健康码”或“甬行码”(须更新至当天,请考生务必携带手机),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和相关问询,只有绿码方能进入。

  2、考生入场前须出示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专业技能测试通知书》、《考生健康申请表》(原件),三者缺一不可。

  3、考生应有序进候考室,不聚集聊天,须保持间隔1米以上。

  4、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人员,不得参加资格复审及专业技能测试。“健康码”或“甬行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面试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不得参加专业技能测试。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考生,不得参加专业技能测试。

  5、最近有国(境)外旅居史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内第一入境地签发的解除隔离医学观察证明材料,以及考前7天内核酸和血清IgM抗体检测均呈阴性的证明材料。(具体以考试前最新疫情防控政策为准)

  6、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海曙区全媒体中心报告,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专业技能测试。

  7、考生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专业技能测试现场组织工作。“健康码”或“甬行码”非绿码或出现可疑症状的考生,应在当地疾控机构指导下按规定处置。对连续3次体温测量超过37.3℃的考生,应听从工作人员安排迅速转移到临时隔离区域,并做好个人防护,专车送至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医。

  8、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戴口罩,要加强途中防护,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外省考生可依据自身情况提前来甬做好准备。

  9、专业技能测试期间室内需全程佩戴口罩,室外做好必要的个人防护措施,请自行备齐一次性医用口罩。在核对身份证件材料时,考生应摘下口罩,并尽量缩短时间,以便工作人员确认是否为考生本人。

  五、其他

  1、各地区的疫情风险等级是动态调整的,公告发布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规定的,将另行公告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2、考生应如实填写《考生健康申报表》及上报相关材料,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需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考生应遵守考场规则,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联系电话:0574-55881771。(工作时间开放)

  海曙区全媒体中心

  2021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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