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通知公告

索引号: 002944064/2021-35259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区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21-05-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成立“阿拉普法宣讲团”的通知

各镇(乡)街道,区属各单位,区机关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宁波市法治乡村建设促进条例》,充分发挥好我区普法队伍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以通俗易懂的方言、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用浓浓乡音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提高基层群众的法治素养,进一步推进法治理念、法律规定在海曙落地生根。海曙区普法办精心选聘一批政治素质好,热爱普法事业、懂法律、善演讲且会讲宁波话的本土志愿者组建“阿拉普法宣讲团”,承担进村入社宣讲任务。

  阿拉普法宣讲团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沃贤伟  海曙区人社局

  施 益  海曙区法院

  景 珍  海曙区总工会

  王伟东  海曙区总工会

  张红萍  海曙区司法局

  张 毅  海曙区司法局

  黄 坚  海曙区司法局鄞江司法所

  唐鑫楠  海曙区司法局龙观司法所

  袁 婧  北京德恒(宁波)律师事务所

  吴灵辉  北京德恒(宁波)律师事务所

  卓 超  北京德恒(宁波)律师事务所

  吴 芳  北京德恒(宁波)律师事务所

  刘 庆  上海汉盛(宁波)律师事务所

  任期自发文之日起至2025年底。

  宁波市海曙区普法办公室

  2021年5月19日


分享到: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