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长期停业未经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听证公告
时间:2021-05-19 15:14 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宁波市鄞州区余领泥鳅养殖专业合作社等24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一案,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下:

经查,上述农民专业合作社2017-2019年连续三年未年报且未纳税申报,已属于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十一条“农民专业合作社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的,吊销其营业执照。”的规定,我局拟对上述单位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你单位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上述单位自告知书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视为送达)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徐月波、项云涛    联系电话:87365371


附件:长期停业未经营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24户)

附件:长期停业未经营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24户).xls


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管局

2021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