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19 10:39:21 信息来源:区发改局 信息来源:海曙区发改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
各相关企业:近日,省发改委会同省工商联联合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度全省总部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详见附件1),现转发给你们,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开展申报工作,本次申报采用线上模式(操作方式详见附件2),截止时间为5月30日。附件:1.《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度全省总部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省发改委、省工商联).pdf 2.总部经济申报操作指引.doc
浙江省企业(机构)总部申报表、申报说明、操作指引.docx
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度全省总部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海曙区发改局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