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区房屋征收事务所:
经研究,决定:
沈梁同志任海曙区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政策法规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海曙区房屋征收事务所副所长职务;
柯英颖同志任海曙区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项目管理科科长职务(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海曙区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项目管理科副科长职务。
毛朝挺同志任海曙区房屋征收事务所副所长职务(主持工作、试用期一年)。
免去杜劲梅同志海曙区房屋征收事务所所长职务。
上述人员任(免)职时间从2021年3月23日中心党组会议讨论通过之日起计算。
中共宁波市海曙区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党组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