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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77654997/2021-35041 组配分类: 招标公告
发布机构: 区政务服务办 发文日期: 2021-04-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海曙区环城西路339号地块改建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交易登记号:2021NBHSWGC0908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曙区环城西路339号地块改建项目已由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020-330203-47-03-162502,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海曙区海欣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区海欣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宁波市海曙区环城西路339号。

2.2项目规模:总用地面积为7986.7平方米,建筑主体设计为10层,为高层建筑,总高度42.7米,总建筑面积:35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3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为3650平方米。

2.3项目总投资:29631.9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1104.9万元。

2.4 招标控制价: 633.3281  万元

2.5招标范围:本项目的项目管理(代建)、工程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1)项目管理(代建)服务范围包括建设手续代办,综合协调管理,设计管理服务,合同及台账管理,现场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管理服务,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阶段相关服务工作等。

(2)工程监理服务范围指本项目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及质量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工程保修监理。监理工作内容包括施工阶段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环境保护监理。

(3)招标代理服务范围为除已完成或已委托的招标代理工作之外涉及本项目的全部工程、服务、货物的招标代理等。

(4)造价咨询服务范围为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

2.6标段划分数量及方式:1个;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个。

2.7质量控制目标:达到施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

2.8安全控制目标:达到施工合同规定的安全要求。

2.9服务期限:自签订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第(1)条和第(2)条资质或由以下第(1)条和第(2)条资质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本招标文件中所涉及到的投标人<除特别说明外>,均指联合体各方。

(1)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具备工程造价咨询甲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城市规划师、一级建筑师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一级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含一级造价工程师)等],和具有建筑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提供2021年1月至3月至少3个月的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社保证明(以社保部门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出具的社保缴纳清单为准,且社保缴纳单位与投标申请人名称须一致),若社保缴纳单位与投标申请人名称不一致时,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10.7条执行,若无相关证明,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3.2.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房屋建筑工程。

3.2.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无在建项目,符合《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项目管理 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甬建发〔2016〕200号)文件规定。在系统中不得有未解锁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证明材料。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项目负责人的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4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完成录入。

3.4.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在系统中完成录入。

3.4.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仅指联合体牵头人)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登记。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个数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且承担项目管理和监理任务;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由联合体牵头人派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登录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haishu/)“工程建设系统”栏自行查看,并下载招标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及所有相关附件资料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备注:投标人可根据“海曙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2 投标人必须办理“电子密钥”(CA证书)和电子印章,通过CA证书登录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4.3 如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完成注册,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完成与联合体所有成员的组合。

4.4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1年4月29日09时30分;地点为: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从南门电梯上),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肆万元整。

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2021年4月28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或保险保单或银行保函出具时间为准)。

投标人登录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haishu/)“工程建设系统”进行下载招标资料前,须核对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如发现登记有误的,投标人须修改成现在使用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

6.2 形式:

①:银行电汇或者网银直接缴入系统提供账户

②: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银行保函应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且应在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③:投标保证金保险

保单出具单位: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或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咨询电话:15888097227、13757424600(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18957480689、18969893892(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操作说明:由投标人在“海曙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业务管理—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后,可以选择“线上投保”、“线下银行保函”、“银行转账汇款”或“信用最高等级免缴”,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

注意事项:“线上投保”、“线下银行保函”、“银行转账汇款”或“信用最高等级免缴”只能选择一种支付方式,选择后无法更改,请各投标单位谨慎操作。

注意事项:

(1)请仔细核对您的企业信息,如果账户信息不完善或不正确,请进入企业库中变更,避兔无法正常退款;

(2)确认投标段信息及支付费用后,提交订单;

(3)系統为每个标段每个投标人分配了独立的保证金收款账户,如报名多个标段请分別下单;

(4)如果下单异常,无法获取缴纳账户,请联系系统管理员;

(5)选择支付方式提交订单后将无法更换为其他支付方式;

(6)若选择信用最高等级免缴请确认投标单位符合招标文件内免缴企业要求。

6.3 其他说明与要求:

(1)以上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投标人可任选其一;

(2)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网银形式的,须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出,银行支付回单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用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代替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3)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的,保函复印件(采用银行在线投标保函形式的提交打印件) 加盖投标人公章后编入投标文件中,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给招标(代理人);

(4)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金保险的,须以互联网方式递交(不支持线下保单),电子保单打印件盖投标人公章后编入投标文件中;

(5)投标保证金汇(转)款时,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

(6)如招标项目允许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投标保证金;

(7)投标保证金退还详见《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制度》(修订)(http://bidding.ningbo.gov.cn/haishu/ 办事指南项目)。保证金办理联系人章老师:0574- 87260920;

(8)根据《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浙建【2020】7号)文件精神,开标当日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的企业可免缴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

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haishu/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海欣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工

电话:15867301640

招标代理人: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566号创意三场3号楼2楼

联系人:徐春杰

电话: 0574-87565555-9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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