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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教育局通知公告

关于核减和取消宁波市海曙区教育局公开招聘2021学年事业编制教师指标(第三批)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4-08 19:45:37   浏览次数:      来源: 区教育局    

宁波市海曙区教育局公开招聘2021学年事业编制教师(第三批)报名与资格审核工作已结束。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岗位数比例不足3:1的,酌情核减该岗位招聘岗位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现将核减和取消的招聘指标公布如下:

招聘岗位

原招聘岗位数

核减或取消情况

初中语文

3

核减为1

初中数学

2

取消

初中社会

4

取消

初中道德与法治

1

取消

小学语文

8

核减为1

小学数学

4

取消

 

特此公告。

 

宁波市海曙区教育局

2021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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