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登记号:2021NBHSWGC0407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曙区殡仪馆改扩建工程(一期)已由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012-330203-04-01-574874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海源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源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 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海曙区鄞江镇东兴村。
建设规模:新增用地面积约32700平方米,本期总建筑面积为10926.33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 :约16000万元。
设计概算:工程费用(不含设备工程)限额设计为8663万元,具体以施工总承包中标价为准。
招标控制价:270万元。
服务期限:总勘察设计周期50日历天,方案设计20日历天内完成,资规部门提出意见后,2日历天内修改完成,并提交通过;所有专业的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领取工程规划许可证所需的资料要求在3日历天内完成,并配合建设单位递交,并确保无误。
招标范围:勘察(含测量);方案设计(含深化、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及后续服务;本次设计范围不含设备工程。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具备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资质及以上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由上述①②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承担设计任务且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3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 勘察设计企业信用等级不得评为D级(以开标日系统中信用评价页面显示的勘察设计信用等级为准);
3.4投标人拟派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3.4.1 主设计师执业资格: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3.4.2 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3.4.3拟派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均需提供2020年12月、2021年1月、2021年2月连续为拟派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缴纳的社保证明(以社保部门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出具的社保清单为准,且社保缴纳单位与投标单位名称须一致。(如社保缴纳单位与投标申请人名称不一致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2.11条执行)。
3.5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6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7 其他:(1)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2)投标人及其拟派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经在系统中完成录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21年4月26日16时00分)前登录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haishu/)“工程建设系统”栏自行查看,并下载招标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及所有相关附件资料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备注:投标人可根据“海曙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2 投标人必须办理“电子密钥”(CA证书)和电子印章,通过CA证书登录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4.3 如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完成录入,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完成与联合体所有成员的组合。
4.4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7日9时30分,开标地点为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从南门上),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开标大厅电子公告栏;
5.2 逾期送达(或上传)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 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
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4月26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或保险保单或银行保函出具时间为准)。
投标人登录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haishu/)“工程建设系统”进行下载招标资料前,须核对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如发现登记有误的,投标人须修改成现在使用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
6.2 形式:
①:银行电汇或者网银直接缴入系统提供账户
②: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银行保函应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且应在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③:投标保证金保险
保单出具单位: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或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咨询电话:15888097227、13757424600(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18957480689、18969893892(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操作说明:由投标人在“海曙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中的“业务管理—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后,可以选择“线上投保”、“线下银行保函”、“银行转账汇款”或“信用最高等级免缴”,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
注意事项:
1、请仔细核对您的企业信息,如果账户信息不完善或不正确,请进入企业库中变更,避兔无法正常退款;
2、确认投标段信息及支付费用后,提交订单;
3、系統为每个标段每个投标人分配了独立的保证金收款账户,如报名多个标段请分別下单;
4、如果下单异常,无法获取缴纳账户,请联系系统管理员;
5、选择支付方式提交订单后将无法更换为其他支付方式;
6、若选择信用最高等级免缴请确认投标单位符合招标文件内免缴企业要求。
6.3 其他说明与要求:
(1)以上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投标人可任选其一;
(2)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网银形式的,须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出,银行支付回单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用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代替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3)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的,保函正本原件应在开标前递交给招标(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做否决处理,保函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4)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金保险的,须以互联网方式递交(不支持线下保单),电子保单打印件盖投标人公章后编入投标文件中;
(5)投标保证金汇(转)款时,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
(6)如招标项目允许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投标保证金;
(7)投标保证金退还详见《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制度》(修订)(http://bidding.ningbo.gov.cn/haishu/ 办事指南项目)。保证金办理联系人章老师:0574- 87260920;
(8)根据《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浙建【2020】7号)文件精神,开标当日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的企业(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可免缴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7. 招标公告发布
媒介:
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index.html?citycode=3300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haishu/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海源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工
招标代理人: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云彩路487号
联系人:沈燕君、陈静、徐新宇、贺意波
联系电话:0574-830335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