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办法,经事业单位及其相关部门考察、调档、审核,现将拟交流人员公示如下: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学历 及学位 |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名称及取得时间 | 首次进入的事业单位、时间及方式 | 原工作单位 | 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 原聘岗位等级时间 | 拟调入单位 | 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 备注 |
吴琼 | 女 | 1990.03 | 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 护理学 | 本科 学士 | 中级内科护理 2019.06 | 舟山市定海区盐仓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公开招聘 2018.09 | 舟山市定海区盐仓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主管护师 专技十级 | 2021.01 | 宁波市达敏学校 | 保健医生 专技十级 | |
陈为 | 女 | 1988.05 | 江苏师范大学 中国现当代文学 | 研究生 硕士 | 二级 教师 2016.12 | 宿州市第三 小学 公开招聘 2015.09 | 宿州市第三 小学 | 语文教师 专技十二级 | 2017.06 | 宁波市海曙区尹江岸小学 | 语文教师 专技十二级 |
1.本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4月12日起至4月16日止。受理时间为: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
2.对上述拟调动(流动)人员如有异议,请向海曙区教育局人事科反映。联系电话:87070376,联系人:范老师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海曙区教育局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