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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77654997/2021-35017 组配分类: 招标公告
发布机构: 区政务服务办 发文日期: 2021-03-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石碶街道冯家村新村建设一期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交易登记号:2021NBHSWGC0406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碶街道冯家村新村建设一期工程已由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投【2020】224号备案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冯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人为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石碶街道冯家村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 设 地 点: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冯家村。

建 设 规 模:本项目地块分成南北两块,东南至机场绿化带,西至用地红线,北至规划河流。总用地面积79092.34平方米,包括BZ01-05-11e和BZ01-05-15d-1,共2个地块,总建筑面积约23万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本项目估算总投资 122887.9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91762.55万元。

设 计 概 算:建安工程费用限额设计为91762.55万元,具体以初步设计批复的设计概算为准。

招标控制价:勘察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1207.5万元,其中设计费综合单价控制价为46元/平方米,勘察费综合单价控制价为6.5元/平方米。

服 务 期 限:总周期75日历天,其中勘察、方案设计(含深化)15日历天,初步设计(含扩初、设计概算)15日历天,施工图设计45日历天。

招 标 范 围:岩土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含方案深化)、初步设计(含扩初、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间配合服务。施工图设计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建筑主体设计(含建筑及住宅公共部位精装修、结构及结构优化、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人防及人防平战转换)、基坑支护、智能化、景观绿化、市政、综合管线、绿色建筑、海绵城市、太阳能及空气源热水系统、光伏系统、泛光照明、社区及配套用房、建筑幕墙(玻璃幕墙、石材幕墙等)、BIM服务建模(如委托)等设计及其施工期间配合服务。供水(仅指室外市政管网至分户计量表)、供配电(仅指高压至分户计量箱前、高压至专变)、燃气、电信、有线电视、标识标牌、交通划线、电梯等专业设计不包括在招标范围内,但需提供配合服务。

质 量 标 准: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勘察设计任务书要求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勘察设计深度,符合有关部门审核一次性通过要求。

标 段 划 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具备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由具备上述①和②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应承担设计任务且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并负责派遣主设计师;

3.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拟派主设计师、拟派勘察负责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 中完成录入;

3.4拟派主设计师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拟派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3.5 其他:(1)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登记,须具备“外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书”且截至开标当日仍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拟派主设计师及拟派勘察负责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拟派勘察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拟派勘察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拟派勘察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前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详见时间安排表)前登录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haishu/)“工程建设系统”栏自行查看,并下载招标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备注:投标人可根据“海曙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2 投标人必须办理“电子密钥”(CA证书)和电子印章,通过CA证书登录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4.3如有补充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5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人联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1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为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从南门上),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开标大厅电子公告栏。

5.2 逾期送达(或上传)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拾万元整。

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4月15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或保险保单或银行保函出具时间为准)。

投标人登录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haishu/)“工程建设系统”进行下载招标资料前,须核对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如发现登记有误的,投标人须修改成现在使用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

6.2 形式:

①银行电汇或者网银直接缴入系统提供的账户中

②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银行保函应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且应在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③投标保证金保险:

保单出具单位: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或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咨询电话:15888097227、13757424600(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18957480689、18969893892(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操作说明:由投标人在“海曙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中的“业务管理—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后,可以选择“线上投保”、“线下银行保函”、“银行转账汇款”或“信用最高等级免缴”,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

注意事项:①“线上投保”、“线下银行保函”、“银行转账汇款”和“信用最高等级免缴”只能选择一种支付方式,选择后无法更改,请各投标单位谨慎操作。

②请仔细核对您的企业信息,如果账户信息不完善或不正确,请进入企业库中变更,避兔无法正常退款;

③如果下单异常,无法获取缴纳账户,请联系系统管理员;

④若选择信用最高等级免缴投标保证金,请确认投标单位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免缴要求。

6.3 其他说明与要求:

(1)以上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投标人可任选其一;

(2)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者网银的,须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出,银行支付回单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用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代替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3)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的,保函正本原件(采用银行在线投标保函形式的提交打印件)应在开标前递交给招标(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做否决处理,保函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用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代替)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4)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金保险的,须以互联网方式递交(不支持线下保单),电子保单打印件盖投标人公章后编入投标文件中;

(5)投标保证金汇(转)款时,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

(6)如招标项目允许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投标保证金;

(7)投标保证金退还详见《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制度》(修订)(http://bidding.ningbo.gov.cn/haishu/办事指南项目)。保证金办理联系人章老师:0574- 87260920。

(8)根据《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浙建【2020】7号)文件精神,开标当日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的企业可免缴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7.招标公告发布

媒介:

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zjpubservice.com/

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haishu/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冯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人: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6楼

联 系 人:王皓、华飞龙

电  话:13336894686、13566523420

传  真:0574-87686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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