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海曙区房屋征收办公室通知公告

区征管中心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3-19 09:03:20   浏览次数:      来源: 区征收办    

2020年,我中心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同时按照海曙区委、区政府相关决策部署,不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现将2020年度我中心法治政府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法治政府工作回顾

(一)坚持依法执政,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深入贯彻落实浙委办发(2018)11号文件精神,将法治建设纳入党组年度工作计划,严格按照《县乡法治政府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年)》落实工作职责,定期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单位法治工作及法治建设有关重大问题。建立以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及工作人员各司其职的法治建设工作责任制,形成全覆盖、整体推进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

(二)坚持依法行政,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强化政务信息公开。2020年我中心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部署,以服务群众为宗旨,积极适应新的形势发展需要,努力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在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着力加强信息上报工作,切实履行单位职责,严格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四个原则做好该项工作。结合单位工作实际,以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为“主阵地”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二是依法有效化解争议纠纷。采取各项有效措施,积极疏导化解各种矛盾,维护全局稳定工作。首先,强化领导机制,严格落实信访领导责任制,每月安排班子成员进行接待,解决房屋征收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其次,充分做好日常的信访接待工作,上级交办的各类信访答复等工作;再次,加强不稳定因素排查。三是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根据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我单位严格按法定期限进行答辩答复,提交证据,积极充分做好庭审准备,工作人员和行政负责人按规定参加庭审工作。

(三)坚持法治学习,全面提高中心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建立领导班子和机关人员集体学法制度。结合“七五”普法工作,制定机关干部法治教育工作计划,建立每年领导班子学法不少于4次,并按要求完成区管领导干部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同时,充分利用“周二夜学”制度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持续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内法规学习,不断提高干部学法、用法能力,不断提高依法执政的思想认识、法治意识和精神修养,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二是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结合我中心“阳光党建”品牌特色,深入结对街道、结对社区,共同向社会公众做好法治宣传工作。三是做好征收政策宣传、培训工作。在征收项目启动、推进过程中,向广大被征收人宣传、讲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相关法律政策;同时组织各镇乡街道征收工作人员开展专业培训会,内容涉及房屋征收补偿政策、征收补偿决定申请、旧房拆除工程管理等,不断营造阳光征收的良好法治氛围。

二、2021年工作计划

2021年,我中心将继续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在海曙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更高标准、更高要求,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为“法治海曙”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继续加强党的领导,增强依法行政责任

2021年,我中心将切实担负起对本部门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职责,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同时将继续发挥中心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把法治政府建设真正摆在全单位工作的突出位置,把党的领导切实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确保法治建设工作的全面落实。

(二)继续依法行政,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2021年,我中心将继续按照区委区政府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坚持依法行政,同时结合部门职责,组织实施本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指导、服务好各镇(乡)、街道开展征收补偿具体实施工作,真正做到依法征收、阳光征收。

(三)继续加强法治宣传,营造法治氛围

2021年,我中心将不断健全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通过“周二夜学”、“阳光党建”等活动,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提高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同时继续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