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2971724/2021-85803
- 文件编号:横委〔2021〕23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主题分类:部门、镇街文件
- 发布单位:横街镇
- 成文日期:2021-03-01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政策原文:
- 政策解读:
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
中共宁波市海曙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宁波市海曙区审计局:
关于横街镇原党委书记陈晓虎、原镇长李博古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报告已收悉。镇党委高度重视,召开班子会议对审计报告进行认真研究,对整改工作进行专题布置,召开办主任会议进行学习传达并明确责任分工。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 关于违法用地制止力度不足的整改情况
镇城建办与城管中队联合对审计指出的违法用地案件进行逐一处理落实,其中6件新发案件详细情况如下:严吉光管理用房,违法用地面积为366平方米,目前违法建筑已拆除。洪行方的厂房,违法用地面积为980平方米,其违法建筑正在走没收程序。宁波浩盛气动机械有限公司的厂房门卫及场地,违法用地面积为1031平方米,目前场地已经全部清理,门卫因企业生产需要临时过渡使用,已督促企业尽快腾空拆除;宁波浩盛气动机械有限公司的道路,违法用地面积为1119平方米,该地块水泥路已经清理。宁波市露龙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的工程车洗车场,违法用地面积为408平方米,后因山体排险原洗车场地置换成目前地块。宁波东洲铜阀门有限公司的道路,违法用地面积为1851平方米,区有关部门已进行处罚。宁波市鄞州金旺塑胶有限公司东南方向搭建的临时棚为桃源村村民个人暂时居住,当事人原来居住的房子因桃源村柳家河新村建设都已拆除,由于其经济条件极差,无法承担额外的房租去租住其他房子,暂时居住在此处,当新房交付使用后,当事人会立即搬离,临时棚也将随即拆除。中龙门业有限公司南静禅寺东用地已清理完毕。
二、 关于林业行政案件处理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目前尚有2起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件尚未实施完毕。其中1起为村民为了农业生产需要建造硬化机耕路,道路修通后确实给农业生产带来了一定便利,为兼顾生态保护和社会稳定,正在抓紧研究整改恢复方案。另1起为半山村村民为在山区养鸡而硬化相关场地,我镇将联合城管、资规等部门对其场地进行整改,计划于4月底前完成植被恢复。今后我镇将加强巡查和监管,加强林地管理,保护森林资源。
三、 关于垦造耕地后续管护不力的整改情况
镇政府已加大工作力度,督促各垦造耕地村做好后续管护工作,2020年度所有村管护管理均通过区级验收,管护经费也已下拨到村。下步,我镇将把此项工作列入村级目标管理考核体系,保障土地整治实效。
四、 关于提前支付工程进度款的整改情况
该问题反映出我镇相关工程支付签核人员存在管理缺位。下步,我镇将切实增强制度执行的刚性约束,加强工程支付管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款项,并组织集中学习相关财务、招投标与项目管理等制度,层层落实审核责任。
五、 关于项目管理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审计指出的个别项目存在拆分规避招标及工程项目单项变更金额超规定未报审的问题,反映出我镇在工程项目管理环节仍有不完善的地方。整改措施主要有:一是发挥镇公共资源交易领导小组职能作用,限额以上工程和服务项目“应采尽采、应招尽招”,加大限额以下项目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的力度,防止随意拆分规避招投标现象。二是加强对项目设计、招标、施工、监理、验收等环节的全过程监管,严格工程项目资金支付审批,聘用第三方专业人员对资金支付进行倒查溯源,检查程序合规性,堵塞管理漏洞。
本次审计是对我镇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一次全面梳理。对于尚未完成整改的事项,镇党委政府将持续跟进,确保整改到位。同时,镇党委政府将以本次审计为契机,对审计指出的问题进行举一反三,对审计提出的建议进行吸纳落实,着力加强对违法侵占耕地林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行为的治理,加强耕地保护动态管理,严格工程项目管理制度执行,切实强化资金审批支付和项目过程管理,保障我镇自然资源资产依法合理开发利用。
中共宁波市海曙区横街镇委员会
2021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