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739460144/2021-85561
- 文件编号:海望办〔2021〕2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主题分类:部门、镇街文件
- 发布单位:望春街道
- 成文日期:2021-02-24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政策原文:
- 政策解读:
关于表彰2020年度
望春街道优秀社区家庭医生的决定
望春街道优秀社区家庭医生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1-02-24
10:34
来源:望春街道社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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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办所、各社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根据《2020年度卫生与健康工作项目目标管理考核的通知》(海卫[2020]48号)要求,经望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属地化管理领导小组对望春中心6个家庭医生全科团队,通过查阅资料、核对数据并结合日常质控等环节进行了签约工作质量考核,决定对下列个人授予望春街道优秀家庭医生荣誉称号,并予以通报表彰。具体名单如下:
西成社区家庭医生 邬娇辉
徐家漕社区家庭医生 洪 梅
青林湾社区家庭医生 吕文慧
青林湾社区家庭医生 傅延平
水岸心境社区家庭医生 胡佩芳
水岸心境社区家庭医生 周斐燕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戒骄戒躁,再接再厉,继续保持昂扬的工作激情与良好的服务质量,在工作中做出更好的成绩,真正成为社区居民健康的“守门人”,充分发挥榜样带头作用,更加扎实地开展家庭医生制服务工作。同时,希望全体同志向先进学习,为街道的社会事业全面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望春街道办事处
202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