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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市工作协调联络组《关于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海曙区已完成整改的第D2ZJ2020091870006件的整改情况进行公示,如对整改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公示期为2021年2月22日至2月2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电如实反馈。电话:81983301

 

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海曙大队

2021年2月22日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情况(销号公示)

总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查实的问题

处理和整改最新情况

是否完成整改


D2ZJ2020091870006

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碧桂园幸福里小区(工贸四路和提丰路的交界处),设有三个减速带,大货车经过时产生噪音扰民。

 

属实

(一)2020年9月底前将工贸四路与集丰路交叉口南、北两侧减速带各拆除一半,减少来往车辆噪声对周边居民影响。在三条减速带前方安装减速标志,以提醒过往车辆提前减速通行。同时,在工贸四路与集丰路交叉口增划人行横道线。

(二)2021年2月底前,拆除所有减速带,安装并运行红绿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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