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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财政局通知公告

关于下达集士港深溪村等三个农村综合改革试点项目财政奖补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2-09 17:04:37   浏览次数:      来源: 区财政局    

海曙区集士港镇、章水镇、古林镇财管办:

根据农村综合改革试点项目资金相关管理办法要求,海曙区集士港镇深溪村景观提升工程、章水镇章溪村村道硬化工程、古林镇施家村文化礼堂项目顺利通过区级项目验收,现下达财政奖补资金343.24万元(具体明细见附件)。

你镇收到款项后,要及时下拨,督促项目所在村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截留、挪用专项资金。对建成的项目,要求项目所在村按规定入账入册,形成村级资产,并落实后续管护责任。


附件:农村综合改革试点项目财政奖补资金分配表


宁波市海曙区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6日

海农综改办〔2021〕13号(以此为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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