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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44005/2021-42534 组配分类: 计划总结
发布机构: 区审计局 发文日期: 2021-12-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2020年度海曙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公告

2021年12月22日,海曙区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海曙区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总体部署推进情况

海曙区政府高度重视区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自觉把审计整改作为加强管理、改进工作的重要抓手,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举一反三,真改实改,确保问题整改见底见效。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区人大和区政府的部署要求,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截至2021年11月底,审计工作报告查出问题15项,完成整改13项,其余2项整改正在积极推进中。通过上缴国库、促进资金拨付、统筹盘活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共计4169.53万元,修订或完善规章制度2项。

二、2020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预算法贯彻实施和预算执行方面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预算安排与执行未有效衔接的问题。区财政局于9月出台《关于加强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的补充实施意见》,进一步提升财政的监管能力,并将严格按实际工程进度安排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关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存在漏征现象的问题。区住建局采取电话催收、发催缴公函等措施积极整改,并与海曙资规分局建立沟通机制,将发放的临时规划许可证项目及相关信息及时共享。

3.关于14家单位存量资金未有效清理盘活的问题。区财政局于7月底收回13家单位连续两年未使用的结余资金4109.3万元并上缴至国库,另1家结余的60.23万元资金已安排使用。

4.关于预算绩效管理有待加强的问题。区财政局依托“智慧财政”系统,推进预算项目库管理,严格绩效目标管理,所有入库项目按要求必须编报绩效目标。同时做好各部门、各单位的编报指导工作,促进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提质增效。

5.关于服务采购政策执行不够到位的问题。区财政局出台《关于转发<宁波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的通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

6.关于编报范围不全面、公共基础设施信息披露不完整及个别数据不准确的问题。工作报告中查出的3个问题在编制2020年度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中均完成了整改。

7.关于2020年发行的专项债券中,有项目未按计划推进导致资金闲置的问题。2个项目已完工,另1个项目因上级政策调整,现处于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及环评审查对接阶段。

(二)聚焦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8.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专项审计查出的问题,审计期间已向不符合发放条件的4家企业全额收回补助资金。

9.消费券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查出的问题,区政府已要求相关单位进一步优化和提升工作方案,提高政策实施的精准性。

10.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审计发现的问题。相关单位通过制定完善制度,组织单位干部学习相关规定,确保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合法、合规。

(三)聚焦国有资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1.关于国企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相关国企采取续签公款竞争性存放合同,补充合同要素,按中标结果开立银行账户,收回未执行上浮利率的利息等措施整改。同时,区国资部门要求全区国有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规范国有企业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

12.关于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一是产权管理方面,区国资部门于10月出台《海曙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集体)企业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实施方案》,积极推进我区国有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工作。二是出租管理方面,相关单位收回违规出租房产,出台了下属企业房产出租管理办法,加强房产管理。

13.关于资产风险管控不严的问题,相关单位收回了投资收益。

14.关于资源保护和监管不到位的问题。相关镇(乡)对违法用地新案件逐一处理落实,对侵占的场地进行清理。改变林地用途案件已处理完毕,植被已恢复。

(四)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5.海曙区2020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发现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将保障房处置收入上缴国库,收回违规领取的公租房租赁补贴,清退违规享受公租房实物配租的家庭。

三、后续工作安排

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在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及支持下,取得了较好的整改效果。区政府将进一步巩固审计成果,继续深入查找管理漏洞和制度根源,将审计整改与推动改革创新、完善制度机制相结合,切实提高审计整改的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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