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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企业留工优工稳增促投相关政策拟奖励对象和金额公示

2021-11-26 14:24:51 信息来源:区经信局信息来源:海曙区经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企业留工优工稳增促投的实施意见》(海政办发〔2021〕3号)文件精神,经区统计、税务等部门提供名单,各镇(乡)、街道和园区对名单进行核实并盖章,区经信局审核等程序,拟给予宁波索普机械有限公司等157家上年工业总产值1亿元以下的规上工业企业每家5万元的奖励资金,共计785万元(拟奖励企业名单详见附件1);拟给予宁波宝铂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等58家重点规下企业每家2万元的奖励资金,共计116万元(拟奖励企业名单详见附件2)。以上奖励资金合计901万元。

现将拟奖励对象及金额予以公示,接受各有关单位和社会广泛监督。公示期为7日(2021年11月26日-12月2日),如有异议,请向海曙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反映,联系电话:0574-55880244,传真:0574-55883647。


附件1.拟奖励规上工业企业名单.docx

附件2.拟奖励重点规下企业名单.docx


海曙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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